选准选好项目用好管好资金
银行将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快贷款审核,保证项目建设需要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务院已作出总体部署,决定今年增加中央投资1000亿元。
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是否仓促、带动作用和效果如何、资金如何用好等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有关负责同志。
项目准备工作较为完备
据了解,2005年,国家发改委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投资项目储备库。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多为储备库现有项目;对于一些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新项目,我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位负责同志说,几个月来,国家发改委就储备库项目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了沟通,按照相关建设程序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中央政府这次扩大投资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与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磋商,选择了一批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一批“十一五”规划已经确定的在建项目,以及一批符合投资方向、有利于增强发展后劲的新项目,特别是产业链长、能带动设备材料订货的项目。现在要做的是加快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拉动。
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
这位负责同志说,中央确定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中,有六项涉及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这1000亿元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部署,在中央投资的1000亿元中,100亿元用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40亿元用于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50亿元用于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130亿元用于加快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 教育和文化,120亿元用于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60亿元用于自决。
这位负责同志说,扩大投资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积极引导企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扩大投资还需要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的各类配套资金。要努力创造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新增中央投资不能用于偿还过去的债务和欠款。
据了解,中央有关部门将充分调动和落实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各银行将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快贷款审查,改善服务,下大力气保证项目建设需要。各地将全力配合落实各类地方政府性基金,确保按时足额到位。针对地方配套投资困难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将研究允许地方政府经批准以适当形式进行融资的方式方法。同时,要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防止中央投资对地方投资、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
新增中央投资将产生积极效应
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助于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改善民生。
这位负责同志说,这次中央投资将给相关投资领域带来积极变化: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将用三年时间解决747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农村民生工程,用五年时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乡镇油路,然后普遍实现行政村油路;扩大农村供电人口覆盖面。在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考核将重点加快京沪高速铁路等客运专线建设、包安铁路扩能等煤炭运输通道项目、资源型西部干线铁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拥堵路段扩容改造,着力解决国家高速公路网“断头路”问题。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扩大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也将对未来医疗、教育文化、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社会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切实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这位负责同志说,为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组成的20多个联合检查组已赴地方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严禁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资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的项目等。,以及截留、挪用、滞留和浪费建设资金。大考安排
“这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管方式,从事后的检查变成一开始的干预。它在确保中央投资的效率和确保纳税人的钱用得其所、用得其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的同志说。
据了解,国家在这次中央投资工作中特别强调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安排原则、相关标准和建设程序选择项目,管好建设资金。对工程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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