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7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函〔2008〕290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财会〔2008〕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1)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级别和科目如下: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根据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的要求,我省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 00至21: 00。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http://www.kjzgks.com,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确认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报名确认。哈中及省直单位考生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进行确认。哈尔滨铁路系统考生按属地管理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外地考生到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确认时要携带的材料:
考生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表上粘贴一寸照片(近期、黑白、免冠);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护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交报名费和考试费,考生拿到确认报名表,自己签字,整个报名过程就结束了。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初级资格,具备会计专业资格报名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相应等级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办发〔2005〕9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管理部门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中,要查验报考人员的登记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如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教材发放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局负责收集,各地市组织二次收集。以及哈尔滨地区的直订电话:0451-53670161、53672494。
四。考试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价联字[2003]94号),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5元。初级资格考试费:经济法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资格考试费:财务管理26元;26元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6元。当地费用为每人每科20元。报名结束后,请将缴纳的费用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地要认真做好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做好各阶段考试工作,确保2009年会计考试顺利进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1.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一览表
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 00-11: 30
经济法基础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附件2: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表
1.2008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2.2008年12月26日前,各地市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会计登记确认工作。
3.2009年2月10日前,各地将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场设置情况报省级人事考试中心。
4.2009年4月25日至5月15日,各地完成准考证发放工作。
5.2009年5月15日前,各地要完成考试管理机构对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考试准备工作,到省级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和答题卡。
6.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
7.2009年5月18日至20日,各地市将试卷和答题卡寄回省人事考试中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