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
关于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佛财字[2008]30号
各区财政局、人事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8]82号)的部署,现将我市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项目
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网上表格(简体字)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上传的照片应与“报名确认单”提交的照片一致)完成“网上报名”。
(2)注册确认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8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报名确认地点: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晶吕晶一路26号三楼);各区报名确认点由各区财政局另行通知。各区财政局、人事局要积极配合,共同商议,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条件
原则上由局、公司等统一登记。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的要求和指引在网上填写信息,自主选择科目,自行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将单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材料收集统一到报名点进行确认。报考人员也可持单位认可的报考材料(盖章签字)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通过部分中级科目考试的,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不能滚动计算考试成绩)。
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4)准考证的发放
网上报名系统新开通了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模块,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5)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函[2001]237号),会计技术资格考试考试费按每科50元收取。
(6)港澳居民参加考试的问题。
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省居民, 根据《关于港澳居民参加在内地举办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5〕9号)、《关于对台湾省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7〕78号)、《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调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
(七)考试用书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考试大纲,报名确认时当场订购考试用书。
二、考试事项
(1)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09年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 00-11: 30
经济法基础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 00。经济法
5月17日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各区财政局、人事局要各负其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2009年度考试报名的考试管理工作(工作安排见附件2),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工作职责,热爱你的工作。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初级资格,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六)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职业资格考试,应按相应等级要求填写报考者登记表,提交高中以上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台湾省居民居民身份证及近期免冠照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会计年度,计算至2008年12月底。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身份证近照两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白色部分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照片一致。
5.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
附件2:
2009年佛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1.2008年12月5日前,各区公布2009年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并注明2009年度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2008年12月25日,各区完成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3.2008年12月28日前,各区报送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考试用认购书数量。
四、2009年1月15日前,各区缴纳考试费(初级资格25元/科,中级资格40元/科)。
5.2009年2月15日前,各区将考场设置和试卷预约表报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6.2009年3月15日前,各区上报考场设置情况和考生报名信息库软盘。
七。2009年4月30日前,发放准考证。
8.2009年5月14日前,各区要完成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考试准备工作。同时,将更正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软盘报市计财办。
九。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和17日举行。
X.2009年6月17日前,各区报送考试总结(包括报名人数、实际考试人数、出勤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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