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甘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第1张

甘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第2张

甘薇政发[2008]41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和长庆局招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招生工作,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招委〔2008〕40号)要求,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条件: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

2.报名时间:2009年1月2日至2009年1月10日。其中,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于2008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参加高校文化课招生。

3.报名地点:在考生居住地所在县(区)招办或县(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二。注册程序和要求:

1.考生须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填写报名表和学籍、户籍、民族成分审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区)招生。

2、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校介绍信到所在县(区)集体报名;省内“三校”学生(原名“三工生”)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集体报名;往届学生、同等学力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报名。同等学力考生须持有我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毕业证。

3.所有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县(区)招办的安排参加数码摄影。其中,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完成艺术类专业的数码摄影图像采集和准考证制作发放工作。

4.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第一代身份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如果考生暂时没有身份证,在报名期间不能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可以使用二代临时身份证,不能用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代替身份证。台湾省省籍考生和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应使用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5.对于考试科目和报考科目,必须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选择填写。

6.报考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除按规定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还需报名专业课。

全省美术统考专业课报名时间:2009年1月7-8日;普通音乐考级专业课报名时间:2009年1月10日-11日。省内艺术、音乐类课程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参加校考(单招、单招)的报名时间、地点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7.各市(州)招办可根据当地情况,对报名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但不再进行逾期报备。

三。注册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1.候选人的图像信息收集。我省高校招生采用数码摄影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作为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识别和招生院校新生复试的重要依据。3月底前完成艺术考生以外的数码摄影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数码摄影图像采集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培训将由各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严格执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输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归档”的信息采集程序。采集完成后,打印考生照片等相关信息,考生校对并签字确认。考生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是考生报名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必须准确无误。因考生校对和签字确认造成的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改进管理方式,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数据备份和管理。原始资料应一式两份,过程资料应随时备份,并由专人保管。上报的数据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出具。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供联考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传播。

4.各中学、县(区)、市(州)招办要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工作,如电话、家庭住址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考生信息进行诈骗活动。

5.注册信息的报告时间

(1)1月5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库)。

(2)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

(3)4月1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上报所有考生的影像(照片)数据库。

四。注册费

参加全国命题“3+X”科目考试(含全国统考试卷)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参加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还必须缴纳外语听力考试费20元。参加本省单独命题考试的“三校生”,每个学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6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30元。

五、强化责任,加强注册资格考试工作。

1、各地招生办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考报名点的管理,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高考报名点必须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资格审查。

2.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民族成分等特征,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外省考生流入。其中,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各县(区)招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避免考生心理负担过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考试过程中无法确定资格的考生,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保证报名资格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开展报名资格自查,对每一名考生进行审核,防止出现高考移民、两地重复报名、改变往届学生民族成分、往届学生报名为新生等现象,杜绝高中生报名冒名顶替现象。

4、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应在报名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六、精心组织,确保高考报名任务按时完成。

1.各级招生办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政策法规,认真制定报名规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和廉洁教育,使每一位考生都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骗取报名资格的危害,积极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规定和纪律。

2.各地招办要加强对班主任和高三考生报名政策和报名方式的培训,正确引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特别是准确填写《甘肃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和民族成分考试报名表》,确保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过程中能享受我省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各县(区)招生办要对计算机信息员、数码摄像工进行岗前培训,做好信息录入和自查工作,督促考生核对确认本人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关键词:高校招生通知

抄送:教育部学生处、考试中心、省人大、省政府

抄送:省教育厅、省招委成员单位、省内高校、各县(区)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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