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招生招孝子无不妥 “地域歧视”应检讨

北大招生招孝子无不妥 “地域歧视”应检讨,第1张

北大招生招孝子无不妥 “地域歧视”应检讨,第2张

11月24日,京华时报刊登了北京大学招生办主任刘明理对北京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政策的解读,其中强调“北京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将不录取生活中不尊重父母的学生”。

报道出街后,不少舆论对这份“招生简章”嗤之以鼻,认为它不仅有一贯的公众“效应”,还有微笑的公众“回应”。有评论说:“就连北大自己也感觉到了‘孝’这个指标的荒谬,所以把推荐优秀中学生的‘十六字方针’中的‘孝敬父母’改成了‘关爱世界’。”

舆论的嘲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工具理性”的过度,要求对一切进行量化,而忽视了定性评估的重要性。这种畸形的“工具理性”过度否定了评估标准中的个性化价值,而独立学院招生需要弥补高考缺陷的恰恰是对个性化价值的追求。把北大的道德要求写进招生简章,只是一个拒绝标准,而不是一个考核标准。只是排除那些有严重抗命行为的,比如打父母的,而不是针对所有学生的指标考核。一般学生没必要证明如何孝敬父母。所以,笔者认为,制定这个标准并没有错。

首先,每个大学都有权利强调自己独特的招生标准。比如北大强调自己的“多元包容”,清华强调行动胜于雄辩。俗话说“孝为先”,汉代人甚至以“崇孝节义”作为任用官员的准则。为什么这不能成为北大招生的指导原则?仅仅是因为现代社会缺乏信用机制吗?

其次,独立学院招生要体现公平,但其第一价值不是公平,而是学生的个性和特殊禀赋。过多的操作规则,过于强调公平,无疑会将一些有特殊禀赋的年轻人排斥在校园之外,将独立学院招生转化为又一次高考。因为有些有特长的学生往往“腿短”,学业发展不平衡,比如过去的钱钟书,现在的郭敬明、蒋。

其实北大的这份自主招生简章最需要复习的就是“北京地区考生原则上30分”。高考的公平性被诟病为“地域歧视”,但北大等并不致力于消除而是强化这一弊端。真的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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