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辅导: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
第四章建筑造型和立面设计
建筑的外部形象包括体型和立面两部分,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建筑的造型和立面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平、剖面设计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整个设计之中。
建筑造型设计主要是确定建筑外观的总体积、造型、比例和尺度,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采取相应的造型组合方式;立面设计主要是对建筑造型的各个立面进行深度刻画和处理,使整个建筑形象趋于完美。
建筑的造型和立面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体现建筑的功能要求和个性特征;体现结构、材料和施工工艺的特点;适应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适应基地环境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建筑美学规律。
建筑设计所遵循的美学法则是指建筑构成中的一些基本法则,如统一、平衡、稳定、对比、节奏、比例、尺度等。,这些都是人们建筑创作长期历史发展的总结。
基本上,建筑物可以分为两类:单一型和组合型。造型单一是指整个房子基本上是一个比较完整简单的几何形状;组合体型是指由几种简单体型组合而成的体型,通常有对称和不对称组合。
建筑造型常用的转折、转角处理方法有:单一造型、等高处理;主体和附肢联合治疗;以塔为重点的治疗。
复杂建筑造型中各群体成人尺寸的连接方式主要有:直接连接;咬;通过廊道或连接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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