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10日
广西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表的通知
各市级会计考试办公室、职改办、区级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桂单位、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发[2008]46号)精神,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我区2009年考试日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工作的会计人员(包括在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被返聘或报考的人员),可按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第(一)项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第(一)项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初级资格,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本规定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六)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4〕25号)执行。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当按照相应级别报名的要求填写报考者登记表,并提交高中以上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三、考试等级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时间表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确认。
1.网上报名网站有:广西财经网(http://www.gxcz.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http://www . kjzgks . com/);
2.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8时至2008年12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补充报名开放时间为2009年1月4日8时至2009年11月11日18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开的,不再开。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3.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25日(周六日除外),补缴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周六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在规定的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内到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内,我区所有报名信息确认点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安排和划分。自治区财政厅和各市县财政局设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电话:5331580、5331581),各市县财政局(会计处、股)报名信息确认点。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具体地址和工作安排由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和各市县财政局分别公布。
不及物动词考试的具体时间表
(一)2008年12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公布本考区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等级、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宜。
(二)2008年12月25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和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将组织完成本考区2009年度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工作,同时请各市会计考办将考试用书订阅情况报送广西会计培训中心。
(3)2009年2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向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报送《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2009年2月27日前,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向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报送《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约表》。
(5)2009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6)2009年5月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报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
(七)2009年5月14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和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已完成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其他考试准备工作。
(九)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17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 00-11: 30
经济法基础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十)2009年7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和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向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报送2009年度考试总结。
七。注册费
根据广西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2000]98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0元,考试费为每科35元。此外,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规定,代财政部收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费,每科6元。
八。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确认后,各级普考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和自治区职改办在下面联合公布;通过中级科目考试的,由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打印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级)成绩通知单,密封后发给考生。
为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继续通过168咨询台或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考试资格标准和考生成绩。考生可前往报名点、相关网站或通过168咨询台查询自己各科考试成绩。
在线地址是:http://www.gxcz.gov.cn/.
全区统一查询电话为16886903。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申请试卷,由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提供试卷。试卷范围仅限于漏评题、分数和主观题分数。
九。其他事项
(一)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在组织考试报名确认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资格审查时,应当查验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
各考区在完成考试报名后,必须及时整理、核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报送考试报名信息。
(三)各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广西会计培训考试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度考试报名和其他考试工作。考试报名等考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
(四)我区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仍按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发2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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