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方案
为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关于“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意见,围绕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政策目标,华东师范大学(以下简称“该校”)自主选拔一批乐于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免费师范专业,制定并实施师范生免费自主招生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
我们自主招生计划的原则是:自愿申请、学校推荐、专家面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生目标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学习成绩及其他与学业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经综合评价证明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潜质和培养前途。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三省招生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为普通师范专业,免费教育。
三。选择方法和程序
坚持选拔乐于教书、适合教书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原则,实行基本素质评价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选拔方式,注重教师职业所要求的素质、能力和发展潜力。
1。文化测试
符合本计划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Q吧);测试时间:2009年1月18日。
考生直接登录我校网上招生系统(点击此处进入...)报名,填写信息确认,然后打印2009年华东师范大学自荐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经中学盖章签字后,于2009年1月5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1月3日,邮寄。
被中学推荐参加我校优秀推荐生考试的学生,不需要报名参加文化测试。
文化测试合格名单将于2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2。资格申请
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按本方案规定申请面试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函、推荐信、其他专业和能力证明材料等。(可于2009年2月底在本网页底部下载)。
3。资格考试
我校根据“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总体要求和专业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选择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根据报考人员在我校的综合表现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决定自主招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被录取的申请人必须与我校签订免费师范生协议(点击此处查看...).
5。录取确认
被本项目录取的学生还必须参加2009年统一高考。学生高考成绩(Q吧)达到所在地区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对个别有强烈从教意愿,教学潜力和发展潜力突出或特长明显的考生,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也可破格录取。
四。注册时间
文化测试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3日。2009年1月18日进行了文化测试。合格名单将于2月中下旬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EMS邮寄至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3月上旬,我校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面试通知。3月中旬通过专家面试,入选心理测试。3月下旬,师范生自主招生名单公布。
五.收费
我校将按规定向考生收取相关考试费用。
六。其他人
(1)师范生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学校招生监察组全程参与。
(2)本方案实施中,方案要公开,选拔方式要公正,录取结果要公示。
(三)我校招生办咨询电话为021-6223212,www.zsb.ecnu.edu.cn招生网站监督电话为021-54344651。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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