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盈余公积

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盈余公积,第1张

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盈余公积,第2张

通常按用途不同分为三类: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一)法定盈余公积
股份公司应当提取税后净利润的10%。累计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这里的10%提取一般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如果是非有限公司,提取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2)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
是任意的,经股东大会批准按规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
(3)法定公益金
一般按税后净利润的5% ~ 10%提取。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提取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不能超过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何盈余公积的目的:
①弥补亏损:
5年内的亏损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五年以上的亏损通常由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弥补。
②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转增后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③用于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现金股利通常以净利润支付。盈余公积可以用于支付的情况有两种。一个是企业没有利润,一个是企业利润很少,通常是指不按照总股本的6%进行分红。陪你一起考
法定公益金的用途:
一般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不能分给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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