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淮安市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第1张

淮安市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第2张

一、报考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调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育厅〔2006〕37号)精神,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报考范围为: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二。应用型教师的类型和学历:
1。幼师学历:应具有幼师专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学历:应具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省级统考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语文教师为甲级,其他人员为乙级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师范毕业生报名方式: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报名时间初步定为2009年4月初。详见2009年3月下旬淮安教育信息网(http://jyj.huaian.gov.cn)。
2。非师范毕业生报名方式:
(1)省级教育学、心理学
①报名时间:12月8日-13日, 2008年
②报名地点:市、县(区)招生办
市招生办电话:[ 8365843
清河区招生办电话:83942041
青浦区招生办电话:83945088
淮阴区招生办电话:84931476
楚州区招生办电话:85912973 [洪泽县招生办电话:83942973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
①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0日-30日
②报名地点:淮安市教育局语委办公室(电话:83666417)
③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半。
(3)只有通过教育学、心理学测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才能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初步定在2009年4月初。具体事宜请见2009年3月下旬淮安教育信息网。
四。体检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受理:
1。体检对象:凡已申请教师资格者,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指定体检的,教师资格不予承认。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2009年4月10日后淮安教育信息网。
五、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的受理: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时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报名时已经审核盖章的,不需要提供原件。下同);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中未注明“学历”或“教师培训”字样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足够的教师培训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生证、师范毕业生派遣证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业成绩证明,是否为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求:①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正确规范;②“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③表1第1~5栏由申请人正确填写;④表6第6~14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据实填写,第14栏注明“经鉴定合格,建议认定教师资格”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表》:体检结论不合格、缺考科目考试、代考者,不得认定为教师;《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B级(汉语教师二A级)及以上;
(6)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申请表》:①本表一式两份,不允许复印。所有内容应用黑色钢笔填写,内容具体真实,字迹正确清晰;②封面和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③表中所有日期均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④准确填写第1页“身份证号”顶框;“我的简历”从之前的学历一直填到现在;⑤照片应为三张同底小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为教师资格证;⑥已取得或撤销的教师资格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第2页末“备注”栏注明;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如果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证明;表格中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的内容和不完整、不合格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考试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①非师范类毕业生;(2)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5年以上的师范类毕业生;(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师范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4)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取得师范教育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5)全日制院校小学教师培训的报考人员;【6】师范教育毕业申请人与其申请任教学科不符的,如其人文类、专科类专业。以上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的时间和方式:测试申请的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的时间同步。根据要求,申请人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测试的等级和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的类型和要教授的科目一致。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未申报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于5月初登陆淮安教育信息网查询。应试人员应在上午指定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到考试地点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过期者等候。
4。考试方式:备课、讲课、面试。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和授课内容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的等级和学科通过抽签确定。采用面试问答的形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组成员根据被测试者的讲课内容、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等提出问题,被测试者现场回答。
6。考试方式:被考试者应携带4本教材(同版)和所报考年级科目的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和内容,然后备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面试5分钟。采用封闭式管理,考试时只允许带教材,不允许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考试。专家委员会评议组成员将根据测试人的备课、讲课、面试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7。测试结果:讲座、面试合格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放入申请人材料袋;测试不合格者,不具备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七。专家审评委员会审评材料的时间:2009年5月下旬。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认定时间:2009年6月上旬。
九。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发放: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6月25日前通过相关渠道公布认定结果。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淮安教育信息网(http://jyj.huaian.gov.cn)“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5日至30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83663188、83662485;有关教师资格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教育信息网(http://jyj.huaian.gov.cn)“教师资格”专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淮安教育信息网,及时查询。

淮安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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