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自考保险法考试用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发[2008]41号),2009年将使用新的《保险法》教材和大纲。
由于新《保险法》即将由国家颁布,内容变化较大,为保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编写质量,新教材的出版将有所延迟。经研究,决定将2000年版大纲和教材(秦有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推广到2009年保险法全国统一考试。
位律师回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发[2008]41号),2009年将使用新的《保险法》教材和大纲。
由于新《保险法》即将由国家颁布,内容变化较大,为保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编写质量,新教材的出版将有所延迟。经研究,决定将2000年版大纲和教材(秦有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推广到2009年保险法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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