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大学200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济南大学200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山东省济南大学200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员工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号)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1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
(5)仪表端庄,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身心健康;
(六)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学位;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后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报省人事厅备案,并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22日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国内研究生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br/】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材料寄至或邮寄至暨南大学人事处调配科。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在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选。
(三)笔试
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由学校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类别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和报考高级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口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应用能力、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能力;
(五)考试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考核由学校组织安排。经审查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事厅备案。经批准后,办理一切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与备案材料不符的,视为违约,聘用协议和聘用合同自动终止。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琦暨南大学人事处
电话:0531—82767192
电子邮箱:RSC @ ujn.edu.cn
地址:济南市济渭路

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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