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是怎么回事 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什么情况
30万买“理财”,只剩2190元!经理赚了2-3%的佣金,投资人怒斥银行!具体320万理财还剩2190元,客户对银行的愤怒是怎么回事?最终320万理财剩下2190元。客户对银行的愤怒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
30万理财剩下2190元。客户向银行投诉是怎么回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披露了多年前北京“大观言基金兑付危机”的后续。多名投资者通过银行理财经理的介绍购买了私募产品,但最终投资款始终没有回来,于是要求银行承担责任。其中一位投资人焦女士,前后投资320万,只拿到执行款2190元。法院判决银行承担50%的损失。
焦女士说,她是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的老客户。2012年10月,因其存款到期,理财经理郭称“银行现在有一个非常好的理财项目,安全放心”,推荐她购买。在郭的推荐下,焦女士出资200万元与另一储户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承诺第一年收益12%,第二年收益13%。2013年1月,焦女士再次通过郭介绍购买了另一款理财产品,约定第一年收益11%,第二年收益12%。
打款后,大观言基金会出具收据和确认函。值得一提的是,投资人的钱是通过广发银行的账户支付的,约定的收益款也是汇入广发银行的账户。
2013年11月,理财产品项目到期,理财经理郭称兑付有问题,最后无法兑付。对此,焦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银行未尽到谨慎提醒义务,对其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
一审时,法院综合分析双方过错大小及损害原因,判决焦女士对其投资损失承担50%的责任,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承担50%的责任。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其全部上诉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为焦女士投资失败感到惋惜,印证了“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一案例也令人震惊。
储户在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最后变成理财或保险产品,这是一个常见的错误。原因是需要一个耳光才能发出声音。储户相信所谓的高收益产品,是利益驱使。银行员工卖理财和保险产品拿提成。在向储户推荐时,只讲收益,不讲风险,误导或诱导储户购买。一旦出了问题,银行撇清责任,称之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在这份判决书中,明确写明了相关责任。一审法院指出,广发银行太阳宫支行员工郭从事销售活动。基于其银行职员身份,销售时间为其职务期间,销售场所为银行营业场所,与其履行工作任务有内在联系。投资者无法判断郭不履行职责,故郭的非法私售行为构成其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后果由银行承担。
因银行工作人员向投资者非法推荐高风险理财产品,该产品并非银行发行销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投资损失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焦女士在交易过程中片面追求高息,对自身资金安全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也是本案涉案损失的原因。
所以理财产品让储户蒙受损失,谁也不能说自己是无辜的。储户被利润迷惑,忽略了风险。银行员工违规推荐产品,银行难逃管理的责任。三方都要为后果“买单”。
这个案例对投资者和银行来说是一个警告和教训。不要相信高回报的储户。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要注意风险防范。银行不能再说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自己无关,而是说监管措施要到位。只有共同防范风险,才能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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