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公司卖投资型产品要过7道“槛”

财险公司卖投资型产品要过7道“槛”,第1张

财险公司卖投资型产品要过7道“槛”,第2张

为防止投资市场波动引发退保潮,保监会近期加强了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管控。昨日,记者从保监会获悉,继寿险公司之后,明年财险公司销售投资型产品要过七道坎,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停售。
投资产品销售成本增加
保监会《通知》中提到的财险投资产品,包括预定收益和非预定收益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销售投资型产品的资格提出七项要求,包括公司持续经营超过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损益相抵后的净利润;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财产保险公司销售投资型产品的内部制度必须完善;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目前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进行相关整改;具有独立的基金管理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br/】国考大学获悉,财产保险公司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一旦低于150%,应立即停止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报告保监会。
根据《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每年年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经营管理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审计。这意味着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会增加。
通知要求,预购产品收益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80%。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这类产品的收益率也会更低,产品的吸引力也会大打折扣。
同时,保监会还对手续费比例进行了限制,要求预购产品支付给代销机构的手续费率,一年期产品不得超过0.8%,一年期以上年化产品不得超过0.5%。
此外,保监会已明确表示,在货币和资本市场剧烈波动时,将限制或停止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审批和销售。此外,保监会还可以根据各公司的经营情况,对申报的销售规模、期限、区域、收益率等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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