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带2大包零食坐公交被男子踹下车是怎么回事 大妈带2大包零食坐公交被男子踹下车什么情况
6日,湖南一位大妈带着两大包零食坐公交车,被要求买包票。一番争执后,大妈被踢下了公交车。大妈带2大袋零食坐公交被一男子踢开是怎么回事?大妈带着2大袋零食坐公交车被一男子踢开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学习。
大妈拿了2大袋零食被一个男的赶出公交车是怎么回事?
扔完一个包,司机可能觉得还是不解气,又把其他零食扔出了车外。“你为什么扔我的东西?”看到自己的东西被司机扔了,阿姨很惊讶也很生气。她飞快地跑向公交车门。
阿姨刚到车门,就被司机推出了车外。
大妈明显不甘心。她紧紧抓住车门,不想放手。
看到这一幕,司机不仅没有收手,还伸腿,甚至踢了阿姨的脚。直到他彻底把她踢下车,司机才砰的一声关上车门。
目睹司机与大妈争执的乘客也在车上交谈。
有乘客认为,大妈提东西,司机应该按规定办事,不应该乱收费!
还有人认为司机太过分了,阿姨没带很多东西,不应该收费。
换句话说,就算真的要收费,也要和阿姨好好谈谈。怎么能一上来就骂人,甚至对阿姨拳打脚踢?
那么,大妈提着两大包零食上公交车,司机让她买货票,合理吗?
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旅客必须随身携带自己的物品。全票(含伤残军人票)每张免费10公斤,儿童票每张免费5公斤。体积不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超过1.8米,放在我座位下面或者车内行李架上。
超过规定的,超出部分按行李收费;占座时,按实际占座数购票。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虽然阿姨带来的零食大了一点,但是从司机扔零食的动作来看,零食并不重,增加的重量也不是10kg。
如果拿起零食袋,应该能装下0.02立方米以内。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司机要求大妈买货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属于乱收费。
司机除了对阿姨的零食收费,还辱骂阿姨,甚至踢她的脚。
要知道,如果大妈没有站稳,司机会直接用这两只脚把她踹倒在地,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金;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可见这位大妈的年龄也不小了。大妈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踢大妈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作为司机,应该为乘客服务,为乘客排忧解难。但本案中的司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让带零食的阿姨收货票,实在不合理。
大妈拒绝买票后,司机对她大吼大叫,甚至直接把她推出车外,还用脚踢她,让人气愤。同时,司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声明: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这篇文章是为了传递更多的信息。Weather.com尊重版权。如有出处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大家!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