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第1张

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第2张

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继续实行“以文化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选拔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09年自主招生在以下省(市)进行: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目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09年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他国际比赛奖项、国家级比赛奖项、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并经江南大学招生资格审查小组自主选拔录取者;

3.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全国创意英语(Q吧)作文大赛”获奖者,或高考“Q吧”杯(华东)创意阅读写作大赛二等奖以上;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力者(按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符合第一、二条的为A类考生,符合第三、四、五条的为B类考生。


三。注册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不到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A类考生可直接报考江南大学,B类考生可由中学推荐(学校填写相关意见)报考。

2.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招生办http://zs.jiangnan.edu.cn,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系统11月21日开通,12月12日24:00关闭)。

3.邮寄材料:打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须于2008年12月12日前寄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个人陈述(600字以内,本人签名)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照片”上,另外两张背面写有姓名,轻贴在申请表右上角;

③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每学期成绩汇总表(A4复印纸)一份;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五.选择程序

1.公布自选录取方案。2008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江南大学的招生条件、招生方式和选拔规则,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要求和方式。

2.中学选择或个人自荐。欢迎各中学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欢迎优秀考生积极向我校自荐参加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将材料寄到江南大学招生办,信封上注明“自选录取材料”字样。

3.初步申请材料。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已于2008年12月21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4.自选笔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选笔试。长春、Xi、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无锡共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距离选择其中任意一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3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站。

5.宣布笔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的考生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并于2009年1月10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2009年1月17日至19日,通过自选笔试的考生参加我校“2009年江南大学科学文化冬令营”,参加自选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选人选。根据考生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复审小组进行复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09年2月18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同时报送考生所在中学备案。

8.中学公告。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凡举报并被查实的,立即取消自主选拔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考生须与我校签订《2009年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选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把江南大学作为首选。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必须在平行志愿中申报为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选生必须在自选院校志愿表中申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首选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符合A类考生所在省控制线,B类考生与江南大学在该省投档线相差不超过10分(江苏省考生不超过7分)者,可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2)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至少3个专业志愿。

2.A类考生,加10分选专业(江苏考生加7分),至少满足自己的前三本专业。

3.B类考生,加5分选专业(江苏考生加3分),至少满足自己的前三个专业。

如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学校将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和保证

1.在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程序自主选拔录取,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公开透明选拔条件和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和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学生的评选资格和学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时间表

1.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2日。2.笔试通知:2008年12月21日。

3.笔试时间:2009年1月3日4。结果查询:2009年1月10日。

5.冬令营时间:2009年1月17日-19日。6.选择查询:2009年2月18日。

7.签署协议:2009年3月中旬。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所有信息将及时在江南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查询。


九。联系信息

网站:http://zs.jiangnan.edu.cn

联系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85913565。

川:0510-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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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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