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1张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2张

为适应工作急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法制办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省直事业单位(在南京)公开招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长期为政府法制发展服务的精神;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2日9: 00至17:00
报名地点:西康宾馆(西康路33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1 .提交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填写《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共法律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你的简历复印件;6.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舞弊,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三)12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公告栏公布。
(四)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南京市西康路23号省政府综合楼433室,凭身份证原件报名,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委托人须持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方可报名领取准考证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验、法律常识、金融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论文总成绩的60%为合格。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的资格分数线,成绩不计入最终录取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公告栏公示。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规范、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方法会通过张贴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面试结果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聘工作(从报名截止到最终人选确认公示)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有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396360
联系人:庄
六、招聘监督
招聘纪检监察电话:83396474
联系人:郑铮[/br]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研究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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