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高校之一。为面向全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高水平运动员和招收运动员,我校将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组织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在招生和测试过程中,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享受省级招办认定的二级(含)运动员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者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一、招生项目:
A类:田径、男篮、女篮、游泳。
B类:排球、男足、网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
二、申请条件: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在22岁以下的人才能申请: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游泳要求必须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含一级)以上。
2.具有同等学力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录取原则:
我校认定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通过。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天津大学将降低录取。如教育部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具体的扣分方法如下:
A类项目:1。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含一级)且符合我校需求者,我校将对其文化课进行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2.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能降到考生所在的同类科目第二批最低控制线的,予以录取。
3.少数考试成绩突出、培养前景看好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地区同类学科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60%录取。
B类计划:B类计划认可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且超过重点线的,录取,首选报考天津大学。高考总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当地最低录取线的,加10分安排专业。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A类第一单考生除外),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填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截至当年7月5日),考生需登录天津大学网上招生系统填写高水平运动员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不填写信息者视为放弃报考天津大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测试项目和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4日至12月25日;
2.材料于2008年12月3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测试时间和项目:
测试项目的预定测试时间
游泳、男篮、网球、足球、武术于2009年1月10日上午9: 00开始。
田径、女篮、排球、乒乓球、跆拳道于2009年1月11日上午9: 00开始。
4.考试地点:天津大学。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式:
1.申请人须登录天津大学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高水平运动员信息登记表,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打印在A4纸上。中学校长或分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将获奖证书、个人推荐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天津大学体育部(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必须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要求考生做一份备份。
注:考生可凭本人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本人材料是否已发送至天津大学,初审结果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可网上查询。
2.考试当天早上7: 30携带身份证到天津大学体育部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
3.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两张近期彩色照片、体育等级证书原件、竞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所有通知均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2.参加考试的学生自理。
联系人:周、刘江
电话:022-27403141,27403501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系
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
天津大学体育系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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