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考生 12月起可领证
近日,从司法部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当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证书。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位律师回复近日,从司法部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当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证书。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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