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09年数学试点班招生简章
一、本办法适用于南开大学2009年招收的数学试点班学生。
二、数学试点班招生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综合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全面发展,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不含江苏省)省级赛区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注册方法
根据我校要求,申请人须登录南开大学2009级数学试点班招生系统,打印招生简章,填写推荐意见,由中学分管校长签字盖章,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签收日期为准)快递至南开大学招生办。信封上必须注明“数学试点班学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我局将于2008年12月20日在本网站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时间:2009年1月1日-2日。
2.考试科目:数学考试(1月1日15:00-17:00)数学(1月2日9:00-11:00)英语(1月2日13:30-15:30)
3.考试地点:天津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4.考试费:200元
5.报名相关事宜: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09年1月1日13:30-14:30到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报到,缴纳费用,领取准考证。
6.所有候选人必须发送获奖证书(由中国数学学会颁发)的复印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成绩对一、二等奖候选人进行排队,确定候选人。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名单须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不及物动词宣传:
我校确认的数学试点班学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公布,由省招生办在本省相关媒体上公示。我校还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招收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学生,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0217)。
2.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该中学三年推荐资格和该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办法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传真:022-23508545
在线咨询:http://zsb.nankai.edu.cn/kswd/index.asp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邮编300071)
网站: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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