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办法,第1张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办法,第2张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需要,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学生,选拔部分专业突出、培养潜力大或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为严格管理,确保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见附件1)(其中多人合作获得的奖项只承认第一名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由其所在中学推荐,并按我校规定的申请办法提交相关材料。

二。应用方法和规定

2009年我校保送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8年12月1日在本网站开通)。凡符合送学生条件的申请人,须通过网报系统填写并打印《送学生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连同高中阶段送学生资格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邮编:100875)。截止时间(以寄出日期的邮戳为准):2008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电话:010-58809414,010-58807962,传真:010-58800562。

我校原则上招收的学生均为非师范生。对于热爱教师职业,有兴趣学习免费教育教师专业的,可以在录取后申请转相关专业。

有资格以外国语中学(校)名义保送的学生,只能报考我校俄语专业。候选人必须是俄罗斯学生。

三。初步资格考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请注意: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校不再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评估和资格认定

笔试: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多项能力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俄语为俄语专业)。

面试: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必须根据个人申请专业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组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评估(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

资格确定:学校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请注意: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考试将于2009年1月中旬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我校不会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和程序

1.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考核结果,安排其录取专业。

3.我校拟录取的学生名单须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审批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4.学生走的中学要及时将学生走的档案材料送到我校招生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不及物动词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1.成立学校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学校领导和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保送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批准工作小组提出的拟录取人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协调对申请人的审查,收集分发相关资料,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拟录取人选名单。

2.学校成立了保送生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导和院系专家组成。负责制定保送生入学考核办法和内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经我校确认、学生所在省招生办批准的学生名单,须由省招生办在学生所在中学张贴并在省级媒体公示。我们学校也在网上公示了。

4.对已送进学校的学生进行登记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报考人员及其所在中学要以对国家、学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5.对因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而获得送学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送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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