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省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2008年广西省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第1张

2008年广西省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第2张

2008年广西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08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第三次考试简章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仁发[2006])规定,经研究,于2009年1月17日举行全市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市直及20个事业单位为确保本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5日至1990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个别特殊岗位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见各岗位设置。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5日,毕业前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以及有法律禁止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支付、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需要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报名。申请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职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注册。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海人才网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后提交。考试合格并缴费后,可在同一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保存。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日-12月25日。
2。资格审查的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按照北海市人事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报考复审方式,及时反馈北海市人事局和报考人员网上,以便报考人员届时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修改信息和变更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1月27日-12月27日。
3。缴纳报名考试费、邮寄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具体缴费方式将在北海人才网另行公布。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原件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加分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1份,直接或邮寄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方案,信封内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报名考试费缴纳、材料送达或邮寄时间:2008年11月29日-12月29日。
4。如何及何时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从北海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09年1月12日-1月15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科目为2科。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中国基本国情、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限制为15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和表达、数量关系、判断和推理、数据分析等。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开考前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在1: 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需在当年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开考前提出书面报告,报市人事局批准;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招考单位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2日内选择报考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
3。笔试时间:
2009年1月17日(周六)
上午:8: 30-11: 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3:00 & shy;& shy—5: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参加辅导
考试地点设在市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布。
5。照顾加分:
(1)服务满1年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满1年的“三支一扶”人员、县以上人事部门挂职担任村官满1年以上的,加5分;
(2)省部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一等功奖)加5分,局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二等功奖)加4分,县(市、区)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加3分。这个加分必须是县(区)级以上党委和先进工作者加的。
(3)妇女、退伍军人、归侨或其亲属2分,少数民族考生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只选择一项。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6。考生照顾和加分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完成。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加分照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考生提交的加分情况进行审核(报名时应领取加分复印件,面试时应审核材料原件),确认考生最终加分情况,并填写《2008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加分照顾备案表》,于2009年1月19日前报市人事局备案。招聘单位考生加分考试结果将于2009年1月20日前在本单位公告栏和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面试。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由市人事局制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辖区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官确认。根据招聘单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3的比例确定拟招聘职位数和笔试总成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并书面通知。
面试计划和面试时间将在北海人才网另行通知。
3。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面试人员必须携带《通则》规定的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在核实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登记表中提供的所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原始文件和材料一致。如申请人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额外照顾材料等。)不完整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同时作废。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负责对面试人员的核查。因审核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4。面试成绩60分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5。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动机匹配和风度等。面试成绩将在每次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的比例进入考察与体检。
1。检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检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交往能力、心理调节能力、日常学习和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要分析各方面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被检查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认定被检查人的检查结果。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或管辖的人事部门共同组织。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允许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要求复检。复检请求应当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区人事部门会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审批
对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择优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聘任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终止聘用关系,开启就业市场自主创业。六。加强领导,做好监督检查。
招聘考试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录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如发现有违法或欺诈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为保证招聘考试的公平公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小组,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79—2022911。
原则上,本次公开考试的招聘工作将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
联系电话:0779—3210111(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招聘计划表

北海市人事局,北海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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