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进出口药品管理

2008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进出口药品管理,第1张

2008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进出口药品管理,第2张

(1)主管部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目录管理。

从管理角度看,药品进出口可分为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进出口和一般药品进口。

1、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口或者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取得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口或者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无论其用途如何,都必须取得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对于上述特殊用途以外的药品,即一般药品。

(一)“进口药品目录”是指国家对普通药品的目录管理。

(二)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药品清单》。

(三)《进口药品清单》只能在清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4)目前一般药品的出口没有专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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