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务员申论:归纳概括能力自测(一)

2009年公务员申论:归纳概括能力自测(一),第1张

2009年公务员申论:归纳概括能力自测(一),第2张

第四章总结能力自测1。

2007年山东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情况

给定数据:

近年来,许多地方出现了“网络募捐热”:一些人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在网上发布求助信息来筹集资金。对于这种做法,有人认为应该提倡,有人认为应该禁止,还有人认为既不应该提倡也不应该禁止。反正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络募捐也逐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

2000年,河北省无极县中医院职工陆创办了一个名为“爱心无限”的个人网站,利用业余时间在河北农村寻找贫困儿童,在网上发布家庭确实困难、综合素质好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全国各地的网友送来捐款、文具、衣服后,他都是分开送给孩子们的,有的甚至是专程上门的。为了提高“爱无限”网站的点击率,2002年,他拿出家里仅有的一万块钱,在北京买下了一家托管服务器的公司,并申请了国际域名。一批批获救人员的信息上网,大量爱心人士的现金汇到卢的账户,再由他的代理人发给获救人员。他清楚地在网站上公布了每一笔钱和每一批衣服。在过去的六年里,陆的捐款已达30多万元。

2005年11月27日,江苏启东的季武伟出生一年半后,因白血病去世。虽然这个小生命因为医学无力恢复而离世,但它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一次完美的网络救助和临终关怀。Cradle.com上成千上万的年轻妈妈向小吴伟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吴伟的父母在不幸中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截至11月27日,帮助吴伟的捐款总额超过11万元。其中已使用7.8万元,剩余资金3.2万元。而捐款的使用情况,Cradle.com上有网友“我爱季武伟”的详细公告。剩下的捐款,季武伟的父母表示会捐给更需要的孩子。希望好心的妈妈(爸爸)以后继续关注其他需要关爱的孩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小吴得到了数万网友的关心和救助。除了相关儿童救助机构和热心网友的支持,主要是因为Cradle.com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中介的作用,既保护了当事人,也是对广大网友负责。

2006年7月,受4号台风“碧利斯”影响,广东韶关、清远等地遭受了罕见的洪涝灾害。位于粤北山区的小城乐昌一夜之间被洪水淹没,成为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各方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互联网成为民间救灾的新平台。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底以来,热心群众已通过网络向乐昌捐赠各类物资13吨,包括衣物、被褥、药品、食品、瓶装水等灾区群众能用的物品。洪水无情,网络有情。网络募捐热成为此次乐昌捐款的一大亮点。

2007年1月8日,银川市兴源回民中学玉龙阅览室向学生开放。阅览室里的所有书籍都是由来自山西省的梁宏明老师等四名青年志愿者通过互联网发起的“贫困学生救助行动”收集的。志愿者们还表示,他们将继续通过网络募捐为宁夏山村学校修建更多的阅览室。

“扶贫济困,送温暖”是江泽民同志倡导的。1995年底,他在陕西、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的捐赠活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随后,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定期社会捐赠活动在全国广泛开展。胡锦涛总书记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2006年11月29日,他就组织社会捐助、确保受灾群众有冬衣棉被作出重要指示。同年,包括民政部在内的七个部委决定把共产党员“送温暖?把“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的“扶贫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定每年11月份为困难群众募捐款物。一个全国性的、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机制已经形成,并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接触方式,其快捷性和广泛性,互动性是其他任何媒体都无法比拟的。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信息、娱乐、知识和技术。当一个人的哭喊可以立刻传遍全世界,得到即时响应,网上集资就成了互联网应用的重要功能。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6年1月的调查,中国网民总数已达1.11亿。试想一下,如果每个网络用户浏览一条网上求助信息,每个人只捐一分钱,那就有111万元,更何况有的人不只是捐一分钱,这可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此外,互联网连接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如果你把你愿意捐赠的金额存入一个慈善机构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固定账户,接受者可以立即收到捐款。对于受助者来说,可以说是解了燃眉之急,帮助他们相对较快地摆脱困境。

材料2005年9月15日,西南大学文学院女生陈某在天涯社区重庆版以“卖身救母”为网名发帖,为身患肝病的母亲寻求帮助。据《邮报》报道,我的母亲因肝病奄奄一息,陈某卖掉了她的房子来筹集手术费用,这样她的母亲就可以进行肝脏移植。但术后恢复并不理想。专家认为要进行二次肝移植,需要几十万元。在陈某求救信的结尾,他写道:“我多么希望一个善良的人能拯救我的母亲!我宁愿出卖自己。”发帖后,该学生的个人账户很快收到了来自全球网友的10多万元捐款。然而,一位网友发出的题为《出卖自己身体救母亲的真相》的帖子,随后引来众多网友对陈某“出卖自己身体救母亲”真实性的质疑。帖子称,陈某生活奢侈,穿着价值近1000元的阿迪和耐克新衣服。根据帖子,陈某利用了媒体,他的行为具有欺骗性。10月19日,天涯社区网上又出现了一篇名为《卖身救母被查处的事实》的帖子。发帖人和另一名网友赶到重庆“独立调查”,发现陈某的母亲是泸州检察院职工,第一次手术费用30多万元。因为她享受了医保,医保机构按照标准支付了15万元,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她筹集了2万多元。如果她再做一次手术,需要30到40万,医保可以再赔15万。然而,陈某从未提及她母亲享有医疗保险。这项调查引起了许多网民对陈某的不满。有网友表示:我们的社会需要诚信,应该建立完善的捐赠机制,受赠人应该公开自己的信息。网民的讨伐和质疑集中在陈某选择性公开求助信息,影响了捐款人的知情权。这些声音在10月23日陈某的母亲去世后开始减弱,但一些网民仍然不肯放弃,甚至表示要将陈某告上法庭。对此,陈某及其亲属表示,将选择适当渠道公布详细账目,并希望司法部门能介入调查,向公众说出真相。他们还呼吁出现专门的机构来监管网上的私人捐款,让当事人不再遭受类似的伤害。

从9月15日陈某在网上发帖求助到母亲手术后死亡,再到后来迫于巨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陈某辍学回家。网络上的各种意见,包括对陈某和《独立调查员》的支持和“讨伐”,进行了尖锐激烈的辩论,甚至出现了许多非理性的谩骂攻击。包括中央电视台和许多重要的平面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和报道。网上集资成为社会上最吸引人的焦点,陈某成为当年中国最“网上人物”之一。

前不久,在“无忧团购”网站上,网友“马”说:发烧7天了,都在38度左右。第一天晚上,她身上开始出现小红点。白血病的可能性是70%,治疗这个病要花20万。“雪儿妈”还发布了团购奶粉和超低价帮宝适婴儿纸尿裤的消息,希望网友们通过购买其代理的产品来帮助自己。这件事感动了很多网友,纷纷捐款。近200名已为人母的网友向她订购商品,累计金额达12万元。其中一位名叫陆的女士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3.3万元,从“妈妈”处购买了婴儿纸尿裤。后来发现所有在马买奶粉和婴儿纸尿裤的妈妈都买不到马的产品。收到汇款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马。此外,人们还偶然发现马的网友孙迈克和《声东击西》中的安静卫士在网上使用的IP地址,竟与马的网友使用的IP地址相同。网友们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2006年6月,一个叫“紫色回忆”的女子在某网站论坛发帖,说自己去年出了车祸,一次自杀都没有。在医院里,她每天都能收到网友的问候和录制的歌曲,她就是这样被唤醒的。不幸的是,她现在患有脑瘤,需要大量的治疗。这个“阿子”的经历感动了很多网友。一个叫蝴蝶兰的人发起了为阿子捐款的倡议,没多久就筹到了4万元,汇给了阿子。但也有网友怀疑“阿紫”和“蝴蝶兰”可能以集资为合伙骗钱。有网友竟然去了他们所说的山东淄博某医院了解情况。结果他们发现医院里一个人都没有,他们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随后,网友们在论坛上声讨阿紫的出轨行为,阿紫编造了自杀的谎言并在网上传播。后来人们才知道“阿紫”根本没病,她把捐款用在了别处。

2005年1月28日,“胶东在线网”的编辑发现了一条信息。有人以红十字会烟台办事处的名义,打着“为灾区重建家园捐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幌子,在网上发布农业银行的账号和电话,企图骗取感动群众的捐款。该网站及时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成功拦截了这条消息的发布。两个小时后,有人在网站上发布了这样的消息,工作人员决定立即拦截。然后网站把相关资料打印出来发给市红十字会。烟台市红十字会相关人士表示,得益于胶东在线网的及时拦截,很多网友没有上当受骗,避免了一起诈骗案。为此市红十字会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有意向印度洋海啸救灾捐款,请认准市红十字会授权的指定银行账户或直接向市红十字会捐款。不要相信网络募捐和街头捐款活动。

一位网友说:“我参加过很多慈善捐款,我会平等对待所有网上的慈善救助。如果我知道一些事情,我会参加。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有其虚拟的一面,如何验证求助事件的真实性是一个难题。线上救助也要有识别机制,否则可能导致爱心的滥用,甚至社会诚信的缺失。很多人对个人网络募捐持怀疑态度,在核实事情的真实性之前不会捐款。”有网友表示,“网络诈骗的例子很多。如果你看到网上的募捐新闻,匆忙慷慨解囊,难免会被骗。如果在网上看到募捐的消息,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当地政府机构或居民查询。如果情况属实,可以操作。”个人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其可信度和可信度都会大打折扣。于是,个人网络捐款在热心支持他人的同时,也充满了道德陷阱。所以,每一个实施爱的网络援助的人都有必要验证其真实性,避免被无情欺骗的尴尬和无奈。

网络的匿名性、隐蔽性等特点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也让爱心人士对“网络救助”失去了信心。有些人利用网络来帮忙,以人们的同情心和爱心为幌子,实际上却吸引了更多;有网友点击自己的帖子,当自己的帖子点击率达到很高时,就可以获得BBS的虚拟奖励。但他们不知道,自己满足的欲望膨胀的同时,也在沉重地伤害着别人。更有甚者,利用网络援助骗取他人钱财,然后蒙混过关,这是不可原谅的。这方面的案例数不胜数,这种行为让人们心中最后一片净土被玷污。渐渐地,人们对网络上出现的“求助”“救援”等新闻视而不见。

赞成禁止个人网络募捐的人看到了这种募捐方式的弊端;反对个人网络募捐的人,考虑的是这种方式的优势。但是世界并不是只有一分为二的,所以有人主张这种做法不应该提倡,也不应该禁止。主要原因是在目前的形势和条件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应用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不可能也不可能取缔网上集资。但目前没有法律支持,缺乏法律法规,不宜提倡。

普通人的捐款为慈善事业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要保证捐赠募捐的制度化、长效性和广泛性,除了制定相关法律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捐赠外,还应动员更多普通民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慈善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渠道:一是企业或各种经济组织(实体)的捐赠,二是政府财政拨款或资助,三是社会成员的个人捐赠。虽然这三种资金来源的比例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但不同国家慈善资金的主要来源不外乎这三种渠道。目前,我国企业捐赠的范围非常小,个人捐赠也非常有限,这是制约和影响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瓶颈障碍。在我国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大部分都没有捐赠记录。中国每年平均私人捐赠仅为0.92元人民币,不到当年人均GDP的万分之一。在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美国,每年数千亿美元的捐赠中,80%是个人捐赠,其中70%来自普通民众。2003年,美国人均私人捐款为828.7美元。中美两国人均收入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赠之比为1∶7 300。可见,中国普通民众广泛参与慈善事业意义重大。

美国慈善事业的一个显著趋势是在线捐赠越来越受欢迎。根据《慈善纪事报》发布的报告,与前一年相比,网上捐款额增长了近150%。根据167个慈善组织的统计,通过互联网已经筹集了9亿多美元。就现代社会的特点而言,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贫富差距是慈善的现实基础,因为穷人需要援助,而富人有能力提供援助,财富有条件从富人向穷人转移。但这里所说的“有钱”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不只是说拥有巨大财富的人就可以被称为“有钱人”。人们只要衣食无忧,安居乐业,就有能力、有责任去帮助那些因天灾人祸而陷入困境的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是风险加剧,风险种类增多,后果严重。从传统的自然风险到认知风险,从个体风险和区域风险到全球风险,从单一风险主体到多重风险主体,这意味着我们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能遇到事故。现代人依靠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在降低,需要他人和社会的帮助,需要普通人对他人的援助,从而具有了同舟共济的现代色彩。因为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它落在谁的身上只是风险,谁也不能保证下次不会落在自己头上,或者是因为别人替你承担了一个概率问题,你才能安全。

很多普通人对帮助有需要的人没有明确的自我责任。他们认为帮助穷人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或者认为只有富人才能做好事,他们根本不富裕。由于个体道德感的缺失,社会上助人为乐的高尚行为也遭到了声讨,这说明主动助人的人不仅得不到表扬和肯定,还可能受到怀疑和嘲笑,进一步降低了助人的欲望和捐钱助人的行为。

我国民间慈善活动具有浓厚的故乡情结和血缘情结,导致慈善的封闭性和内倾性,与现代慈善的社会化、开放性、广泛性、公平正义等基本特征不符。普通中国人只想帮助亲戚或熟人,这缩小了慈善对象的范围,阻碍了普通人对慈善的普遍参与。慈善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各种风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善良”指的是对年轻一代的爱,“慈善”的定义是基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给予穷人和弱者金钱或物品或提供一些其他实际的帮助,其行为者是团体、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或受益人捐赠金钱或物品或提供志愿服务。公众完全基于自愿,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援助。慈善本质上是一种救济欲望,培养人们的慈善意识,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同时,慈善可以有效调节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成为国家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

自2006年11月以来,全国有7827万人需要口粮,2041万人需要衣物和衣服,571万人需要医疗。这是近年来冬春两季救援任务较重的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仅靠政府部门的援助无法满足所有需求,社会捐助必不可少。随着社会捐赠成为人们公益的共识,社会捐赠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全国大中小城市设立了28000个社会捐赠接收站,随时接受群众捐赠。在2006年11月的捐赠活动中,许多单位成立了自己的捐赠接收小组,并为一些远方的捐赠者提供上门服务。临沂很多社会人士直接向人民政府部门捐款。捐赠制度的进步直接推动了捐赠覆盖面的扩大。在中国,每一次大规模的筹资活动往往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通过各级行政组织,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定额度,单位领导和党员带头,人人有份。捐款金额根据级别和职称有限制。这样看来,捐款不仅仅是为了献爱心,而是为了完成任务,不是出于自我意愿,而是因为亲情,甚至是害怕强迫。虽然每次大规模的募捐效果都不错,但是不利于人们慈善意识的培养。在慈善管理过程中,行政色彩太浓,非营利慈善组织缺乏独立地位和自主权,民间捐赠作为政府的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者,对捐赠人和受助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美国,比尔?盖茨可以被视为慈善的典范。他不仅是商业精英,世界首富,还是一个仁者。他每年从企业和个人获得的捐款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香港,作为歌手和电影明星,她每年都会举办义演并演唱,受到歌迷和粉丝的热烈欢迎和支持。目前,中国大陆正在努力建立这种模式。比如央视举办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就是要树立一个榜样,让大家效仿。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商业精英,以及歌手、体育明星,不仅很少做慈善行为,他们的逃税等劣迹还不时被曝光。这些人在青少年中影响很大,负面作用也是巨大的。

信息目前,四川省募捐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混乱和重复捐款的现象,许多组织或个人将捐款挪作他用。还有很多部门对同一个人捐款的现象,导致受助者“一夜暴富”,不利于发挥慈善作为社会再分配的调节功能,更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2007年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除中央安排的常规社会捐赠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救灾捐赠、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捐赠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社会捐赠活动。今后,民政部门将建立社会慈善捐赠活动审批和公布制度,将经批准的社会慈善捐赠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内容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规范合法的慈善组织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促进各类捐赠的募集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007年1月16日,太原市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日通报会公布了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后全市大型慈善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到慈善组织进行审核备案。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的慈善组织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发起任何渠道和形式的募捐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社会捐赠。河南南阳油泵油嘴厂员工张哲利用互联网,与10多名网友成立了民间募捐组织,将募集到的款项和物资捐给了贫困学生。他建立了一个网站来筹集资金,得到了南阳慈善总会的肯定和支持。我们还与张哲的网民一起制定了在线捐赠章程,规定捐赠的款项必须有南洋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接受者和组织者参加,才能完成捐赠过程。他们还和张哲网友“黑金”、“枷桶”一起,将自己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汇入南洋慈善总会专门批准的捐款账户。张哲说,网上募捐是在南洋慈善总会的监督下进行的,募捐的金额和方向都向所有献爱心并接受监督的网友公开。前不久,一个叫放风筝的网友给这个账号汇了2000元,让大家很感动,也很受鼓舞。2007年1月22日,张哲和其他网友带着筹到的钱,和南阳市慈善总会一起,来到乡镇县下关镇黄龙村,为一位贫困家庭的女孩捐了款。网友“Bug”说,以前一些公益网站民政部门不给注册,因为没有合法身份,无法设立从事公益事业的专用账号。要组织捐款,只能用个人账户。即使账目公开透明,你仍然会面临挑战和巨大的压力。所以只要正式文件下发,批准,就可以组织募捐。其实这也给了网络募捐一个“合法身份”。这正好弥补了半官方慈善机构程序太多、捐款使用不灵活、时效性差的弊端。也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普遍采用“点对点”的捐赠方式。比如他们去敬老院慰问老人时,先调查救助对象,然后在网上募捐。筹集到一定金额后,网友一起去现场交钱,会大大减少他们的疑虑。但这种做法往往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筹款力度不够,数额不大。另一位网友说,我不赞成委托捐款,这有点像“非法集资”,也没有证据证明捐款用在哪里?据了解,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三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显然是“无能为力”的。目前,我国捐赠行为的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调整,但该法仅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行为。私人基本不可能设立这样的机构。公益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是一种普遍的互助价值理念:援助不是以个人馈赠的形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种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达到他人,接受帮助是现代社会弱势群体“应得”的权利。所以这里没有人身依附的限制,也没有个人之间的感恩负担。社会后果是社会群体的凝聚力和认可度。这种公益制度产生两个最积极的结果:一是可以培养独立人格,激发个人奋斗精神;二是在个人头脑中建立对社会共同体的忠诚,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充满活力。公益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在公共产品中,除了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或者需要执法的,政府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都可以承担具体事务。通常这类机构被称为公益组织,也称为政府机关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目前,中国的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部分国企下属单位共同提供。一般来说,公益性较强的社会事业以及涉及国家长远利益或广大公众基本利益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如社会公益性较强的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卫生防疫和基本公共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下列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项: (一)救灾、济困、助残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3)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组织的捐赠财产及其增值是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害。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公益捐赠法》颁布时,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只是一部“粗线条”的法律。特别是在优惠政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在非公开募捐中,募捐发起、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往往存在问题。非公益捐赠遇到这种问题,只能用合同法和民法来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模糊性或真空,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困难。

网络本身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集资的监管带来了难度。目前,网络集资的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基金会没有公开其筹款、投资和捐赠项目,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资金安全也存在很多隐患。此外,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属于民间私募,集资发起人一般不具备发起集资的合法资格。如何规范他们的集资行为,如何监督所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将是老百姓最担心的问题。不少网民认为,国家应该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组织,对民间个人的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号,一定程度上做到透明公开。这样既能保证网络捐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又能有效避免网络诈骗中不法分子的伎俩。

2007年3月7日,《光明日报》写道: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网络接入提供者、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线数据服务提供者等信息提供者在网络上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和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防止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生产、复制、发布和传播。同时,净化网络环境,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过滤技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信息跟踪技术等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

5.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撰的《与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一书指出,互联网的复杂性使得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去引导或放任。区别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被称为“自由之国”的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法律,但却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互联网实施了严格的监控。经法律授权,政府或执法部门可以拦截嫌疑人的互联网通信内容,网络公司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网络用户的相关信息和背景。法国的网络管理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它在电子商务的完整性、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上公司注册的信息必须完全真实。在新加坡,网络监管严格,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对网络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要求内容提供者认真履行过滤色情、政治、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有害信息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的惩罚。也很厉害。当然,如何真正高效有效地管理互联网,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美国对网络集资的监管比较规范。非政府组织国家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的行为标准,它每两到四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公布。集资组织的透明度是如此之大,任何公民都可以查看账目。这种形式的监督被证明非常有效。

在美国,网上筹款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大众文化。在澳大利亚,网上筹资由私营部门经营,与政府形成合作关系。政府负责规划筹资的发展,决定筹资的总额和方向。但是,政府并不直接经营服务机构,而是由民间机构提供。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竞争机制平等地获得政府资助,但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民营服务机构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求。这些方面比官办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周到的服务,从而大大减轻政府机关的负担。

应用要求

鉴于资料提出了“私人是否应该从事网络募捐”的话题,但“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络募捐正逐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却是不争的事实。请根据所给材料一、三、四,分析“慈善”和“公益”的内涵和外延。

自测参考答案

1.慈善是指个人、团体或社会组织自愿向社会或受益人捐赠金钱或物品或提供志愿服务的行为。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风险,是一种社会互助的社会行为。

2.公益是指不以个人馈赠的形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福利机制(如各种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帮助社会中的困难群体获得应有帮助的一种非营利性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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