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4)

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4),第1张

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4),第2张

第十四章涉外公证

第一节涉外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1 .概念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涉外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涉外公证有以下三个涉外因素。只要符合以下因素之一,就是涉外公证。

1。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涉外因素。2 .
。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
[br/]3。使用公证文书的地区有涉外因素。

(二)涉外公证的特点及与国内公证的主要区别

涉外公证不同于国内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 .不同当事人申请公证;2 .
。不同机构行使公证管辖权;
[br/]3。申请人位于不同地区;

4。使用不同的字符;5 .
。使用区域不同;
]6。适用法律有特殊要求。

二。涉外公证的法律作用

涉外公证的法律作用体现在涉外公证的法律运用上。涉外公证文书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1)用于办理出入境手续,证明出入境所需的有关事项。

(二)民间交流。

(3)用于处理各种民事法律事务。

(4)涉外经济活动。

(5)适用于域外诉讼或仲裁。

第二节外国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外国公证员和公证员

(一)外国公证员。

1。公证处。2 .
。中国驻外使领馆。

1992年,司法部修订并重新发布了《公证处涉外公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申请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这些条件包括:

(1)有专职或兼职外语翻译人员

(2)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和设备;

(三)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条件的公证机构有一个以上。

(二)根据

办理涉外事务的公证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 .
。具有一、二级公证员职称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考核合格;
[br/]3。具有三级公证员职称或大专学历的四级公证员,从事公证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涉外法律,并通过涉外公证国家考试。

二。涉外公证的申请

涉外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分为本人申请、委托在中国的亲属申请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领事馆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公证事项,*的目的和要求,使用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节办理涉外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涉外公证的管辖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实所作的法律文书,由中国公证机关管辖,外国法律行为所作的法律文书,由外国公证机关管辖。

二。涉外公证文书的法律适用

涉外公证文书的内容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考虑到公证文书使用国(地)的相关规定。

出具涉外公证文书与国内公证文书的区别在于,可以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或者如果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公证文书使用国的法律规定不一致,可以考虑适用国外的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公证文书。前提是外国法律法规与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习俗不冲突,适用外国法律有利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三、涉外公证文书中使用的文字

一般情况下,涉外公证文书的制作以中文为主要语言,但根据使用国的要求,可以制作译文或外文格式。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证书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或者要求,公证书可以附有外译件。”

四。涉外公证文书的认证

(一)涉外公证文书的认证
这种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对公证文书上的公证员签名、盖章的真实性,或者对上一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签名、盖章的真实性进行认证的行为。可以称之为领事认证。(二)中国行使领事认证的权力。外交部领事司。2 .
。外国驻华领事馆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涉外公证文书认证的一般程序

五、专用水印纸和专用印泥
涉外公证文书使用的专用水印纸是指国家专门制作并标有水印的专用纸张,供公证机构制作涉外公证文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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