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报注意事项

厦门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报注意事项,第1张

厦门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报注意事项,第2张

1.我校自主招生的目的是选拔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创新潜质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相应的增(减)分录取政策是目前实现这一选拔工作的具体方式,而不是自主招生的最终目的。希望家长和考生给予正确的理解。自主招生不是为了加(降)分而简单或单纯地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或加分选专业。我们热切期待并欢迎诚实、创新、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参与我校自主招生;对于只想拿到我校加(减)分的家长和考生,建议仔细对比我校的申请条件,正确对待和选择,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精力和时间的浪费。

2.我校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两者缺一不可)。符合《厦大自主招生简章2009》规定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高普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并注意保留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身份证号和考生自行设置的密码,以便网上查询个人申请材料的到达情况。鉴于部分省份的高考报名尚未开始,目前没有考生编号的考生可以先在考生编号栏输入14个零,高考报名后一周内在线输入考生编号。学生在网上录入的信息是我们学校今后工作的主要依据。必须及时、完整、真实、准确。个人信息录入的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3.网上报名后,学生直接打印填写厦门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及所附的完整材料是我校接受报名和申请的正式依据,逾期送达我校办公室不予受理。申请表各栏必须由学生本人和教师按我校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别栏目一时无法填写,请注明或附相关材料)。如有作弊、填错表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填表,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无论学生最终是否被批准,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请注意备份。

4.为了使我校能够真正调查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充分展示学生的特长、个性和综合素质,凡我校要求学生自己处理的事项,均应由学生自己完成。

5.申请材料附有专家推荐材料的,请提供推荐人的工作身份证明。推荐材料的主要内容有:与学生见面的时间和背景;负责学生情况的简要介绍和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等。中学推荐建议班主任对个人特点和实际能力水平进行全面、客观、有特色的鉴定。

6.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请班主任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和审核意见,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无效材料。请妥善保存原件,以便我校随时核对。

7.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网站,凭本人报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输入准确的高考成绩。未按期达到我校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学生要对违约的后果负责。

8.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消息和通知将通过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请注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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