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须知(新)

湖北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须知(新),第1张

湖北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须知(新),第2张

一、登记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初级班考生。报考高校少年班,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秀、年龄在15岁以下的初高中学生(不含高中毕业生)。首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和预选并发放准考证。考生可在领取高校准考证后,向所在中学提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发证后,可持准考证、报名表和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高考报名。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上报高考报名信息时,应单独上报初级班花名册和报名信息。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在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时,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两个都报。你必须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证书才能报名参加高职统考。

(4)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英语、信息类“双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高职统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选择报考高职统考的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技能证书。非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二本特色对口升学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高等院校学生;

2.高中教育学校的非毕业生;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

4.非湖北省永久居民。

二、报名时间

2009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共进行了两次。第一次:2008年11月20日至23日,艺术、体育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次: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5日,其他科目考生网上报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3月10日至20日进行网上报名。此外,我们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注册。

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第二时间段网上填报期的前10天按市(州)划分时间段(具体安排见下表),最后15天不限制全省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查看或修改信息)。

市州名称预估人数

2008年12月20日武汉

2008年12月21日武汉和神农架7万
2008年12月22日黄石、宜昌市5.5万

十堰市、荆门市5.5万2008年12月23日

襄樊市、潜江市5.5万 2008
2008年12月28日咸宁、恩施、鄂州5万
[/br 2008年12月29日随州市、仙桃市4.5万

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5日
三。 注册地点

(1)报名点只能设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机构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各类补习学校、培训学校不能设置报名点。

(2)凡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学籍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回户口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户口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否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本省普通高中学生的户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申请。比如因文化补习、异地安置、投靠亲友、随父母外出等需要在非户籍地报名的考生。,经当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许可,考生本人可以书面申请,到非报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中职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社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从外省迁入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在普通高考、高职高考报名时间内,即2009年11月15日前,于2008年11月23日前,为普通高考、高职高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办理我省正式户口登记。否则不能在我省报名。

(四)经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导致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校在非报名地统一组织报名的,经中学业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公室批准。考生要求在非报名地报名的,须写书面申请,经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以上两种情况应严格控制,报名时应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公室备案。

(5)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地时应提供其中学学籍、学历证明和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往届学生报名时,应提供往年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高考的纸质档案材料。

四。注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报名。

(二)考生资格考试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各报名点负责实施。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其就读学校出具证明,结合其在校成绩确认学历。报名后,考试前,考生不能满足毕业、结业、毕业条件的,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考试。考生就读的学校出具书面材料,考生所在的教育考试机构不出具准考证。

(4)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应告知考生尽快办理;还没来得及办理身份证的退伍军人,须持户口簿和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没有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必须持有军官证和现服役部队政治部(处)的身份证明材料;为本地户口但身份证号为外省(市)的考生,须持户口簿或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考生照片(加盖骑马钉印章)和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5)考生资格审查应出示证件原件,上交各类证件复印件。复印件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字,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备查。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2009年网上报名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领取报到证(2008年11月15 -16日为艺术、体育类考生;2008年12月17日至19日其他科目考生)。考生在报名点(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符合报名条件后领取报名卡。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艺术、体育考生2008年11月20日至23日;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15日其他科目考生)。考生在线登录报名网站(http://gk.e21.cn),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报名点(学校)组织班主任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班学生意见。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点确定)。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拍摄电子照片,并在报名点打印的《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校对并签署个人信息。

提前派预科生和部分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也必须报名参加全国高考。已被高校录取并经省级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的人员和提前单独录取的人员,不得参加全国高考文化考试。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必须公示报名信息(姓名、高考报名编号、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学校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对本辖区所有考生进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非法注册。同时向社会公布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联系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7-68880269、68880265。

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相关界面中的“诚信测试书”,点击“同意”
即视为签书。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和各项报名手续。报名表只能由考生自己认真校对签字。如科目、性别、姓名等信息。如因本人签名后的错误而导致报名表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报名或未在《2009年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全省网上报名完成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于4月1日前将报名考生信息一次性报送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此外,我们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注册。

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后,考试科目不能更改。报考美术联考的考生,在美术专业基础课联考结束后,不得改报非美术专业和体育专业联考。

由于语文、数学、英语独立命题,不允许外省考生参加考试,也不允许外省考生在我省参加考试。

我省普通高考由文史类、艺术文学类、体育文学类、理工类、艺术体育类六个科目组成。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

2009年我省高职院校统考将不设考试类别,只设高职文、高职理、双师特色三个类别。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统一考试政策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号文件。鄂高考[2008]47号。

报考体育的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应选择是否参加省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省内外艺术院校(专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报考专科非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的考生。)填写信息时应选择是否参加省里组织的专科非艺术类专业联考。

在校生由班主任撰写考生评语,并负责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数据库。非在校学生由单位或居委会撰写鉴定材料,报名点安排专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数据库。评议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评语要充分体现考生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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