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9名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贵州省贵阳市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9名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贵州省贵阳市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9名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详见2008年下半年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未被辞退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市征兵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
报名由市招聘办组织,具体报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二)登记。报名时间为12月4日至6日上午9: 00至下午4: 00。
2。报名地点:报名点设在贵阳市人才市场三楼(原延安中路88号龙腾宾馆)。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在职人员凭单位同意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如果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他们将对此负责;其他人报名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考生本人填报,由考生自行负责),并交近期同背景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提供的材料与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费按相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报名费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费,第二部分是专业测试(试教)费。进入专业测试(试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确保其联系电话准确、畅通。考生本人将对其联系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到负责。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 3时,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可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2月18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位置请以准考证收据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回执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总分基础上加5分予以适当照顾(加分先按百分制折算,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因公牺牲的革命烈士和公民子女;
2。选拔在贵阳市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聘用在贵阳市所辖村、社区服务一年以上且年终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4。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其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资格证明;
3。“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出具的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资格证明;
4。硕士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需在报名现场填写《贵阳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市招办在笔试前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网站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中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四类: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地勤岗位(D类)。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进行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知识能力综合测试和试教。【/br/】报考D类岗位的,进行知识能力综合测试和技能测试。
申请人必须参加一般规则中规定的科目考试。未通过其中任何一科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下一科考试资格。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验》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验》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和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出具的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2月21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需要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考场规则。)
考试结果已于2008年12月29日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网站上公布。
接受分数核对的时间为2009年1月5日上午9: 00至下午4: 00,接受分数核对的地点为贵阳市人才市场。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知识能力综合测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不低于1: 3、不高于1: 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人选。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考生参加知识能力综合测试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考生参加知识能力综合测试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不低于1: 3、不高于1: 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选。
试教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录用。
(五)技能测试
报考D类岗位的,根据考生参加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不低于1: 3、不高于1: 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
技能测试有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录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职位的,按“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报考B类职位的,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30%)、专业测试(40%)、面试(30%)成绩计算总成绩。
报考C类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报考D类职位的人员,按照“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六)其他
如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试教、技能测试)时,考试成绩已并列,也将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试教、技能测试)。
进入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的甲、丙、丁类岗位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3∶1的,是否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报市招聘办研究。
B类岗位考生进入专业测试或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的,是否进行专业测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报市招聘办。
对因计划调整或取消而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试教、技能测试)的人员,其面试(专业测试、试教、技能测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试教、技能测试)前,对拟面试(试教、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招聘办复核。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技能测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技能测试)资格,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各招聘岗位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拟录用员工的考核。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他考生主要关注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评估应该全面、客观和公正。
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招办审核同意后,取消该考生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考察对象为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
(三)有犯罪记录或者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等问题;
(5)发现其他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松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7)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或者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欺诈行为的;
(八)市招办确定的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形。
是否对考核中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弥补,由市招办决定。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能力测试、专业测试(试教和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公示合格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受聘人员按管理权限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八。纪律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政策法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检查。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本手册未尽事宜,由市招办决定。
报名监督员的电话是0851-7989189 0851-7989194。


2008年11月27日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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