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改革 老考生成绩有效期重新计算
8月26日,《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广大考生反响热烈,媒体和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关注,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中注协进一步修改了征求意见稿,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如下:
1。更改考试级别的名称。
第一级“专业阶段”名称不变,第二级名称由“高级阶段”改为“综合阶段”。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一级考试的考生,发给《专业舞台资格证》,长期有效。
第三,扩展结果的有效性
建立新老考试制度的过渡期为1年(即2009年);同时提出,对从现行制度转为新制度的考生,现行制度下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即单科成绩五年有效期从2009年起重新计算)。
四。更改完成第二阶段检查的截止日期。
取消“高级水平考试须在3年内完成”的要求。鼓励更多考生参加考试,也与颁发《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证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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