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级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审查,赵玉红等46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公示1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或反映。且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实名签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附件:
赵玉红等。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的46人名单。电子表格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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