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全程学习笔记(二十三)

2008年报关员考试全程学习笔记(二十三),第1张

2008年报关员考试全程学习笔记(二十三),第2张

第七节其他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一)过境货物
1 .中转货物是指从境外启运的货物,无论是否在中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
2。过境货物范围[/br]
(二)来自未与我国签订上述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应经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进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一)来自或者运往中国停止或者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2)各种武器、弹药、炸药、弹药(以军事手段运输的除外);
(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药以及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4)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3。对过境货物的海关监管措施
(一)海关对过境货物实施监管的目的,是防止过境货物在中国境内运输过程中滞留在中国境内,或者将中国货物与过境货物混装携带出境;阻止过境货物通过我国。因此,转关运输货物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关运输货物的手续。
(二)对转关运输货物经营者的要求
①经营者凭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主管海关申请报关注册登记。
②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备海关认可的密封条件或者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加封过境货物及其装载设备。
③运输部门和经营人有责任保护关封的完整性,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关封。
(三)过境货物监管的其他规定
①民用爆炸物品、医用麻醉药品等过境运输。过境前须经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批准;
②谎报货物名称、国别运输我国禁止过境的货物,或者有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海关可以依法扣留货物;
③海关可以检查过境货物。海关查验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场,并负责移动、开拆和包装货物;
④过境货物在中国境内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由经营人负责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进口纳税手续。
4。转关货物报关程序
(一)转关货物进出境报关
①转关货物进境报关
转关货物进境时,转关货物经营人或者报关企业应当提交《转关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规定的其他相关单证,办理转关手续。
转关货物经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将在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加盖转关货物报关单和转关货物清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上述提单一并交给经营人或报关企业。
转关运输货物的经营人或承运人应负责及时将上述单证交由当地海关核查。
②转关运输货物出境报关
转关运输货物出境时,转关运输货物经营人或者报关企业应当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提交进境地海关出具的“关封”等单证。
相关单证、“印章”和货物在出境地海关查验后,海关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监管下出境。
(二)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
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转关运输货物在规定的3个月期限内仍未转关运输的,海关按规定予以退运和变卖,变卖后的货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过境货物在中国境内临时储存运输
①过境货物进境后因运输工具变更等原因需要卸载储存时,应当经海关同意,在海关监管下储存在海关指定或者同意的仓库或者场所。
②过境货物应当在入境后、出境前按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运输部门无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派员押运过境货物。(二)转运货物。转运货物的定义:转运货物是指从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改变运输方式,不经我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转运货物的条件
只有入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方可办理转运手续:
(1)有转运或联运提单的货物;
(2)进口舱单表明货物在运输途中;
(3)持有普通提单,但在装卸前向海关申报转运的;
(4)误卸的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管理人提供真实证明;
(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船,经海关批准的。
3。转运货物的报关手续
(1)装载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舱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启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
(2)申报经海关批准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更换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递送出境。
4。转运货物的海关监管措施
(1)海关监管转运货物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货物在港口换装过程中误卸
或误装出口。
(2)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储存期间,不得开拆、重新包装或加工。
(3)转运货物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并运出境外。未在规定的
个月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办理其他海关手续的,海关将按规定提取并出售。口岸海关有权对过境的外国货物进行检查。
(三)直通货物
L .直通货物的定义:直通货物是指从境外启运,我国境内不经陆路运输,由船舶、船空携带入境,并由原运输工具携带出境的货物。
2。联运货物报关手续
(一)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持注明联运货物名称、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或者国际民用航空器使用的进口货物舱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2)进境地海关收到申报后,应当在运输工具到达和离境时查验申报货物,并监管货物实际离境。运输工具需要运载或者翻转货物进行装卸时,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四)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运输方式
是否在中国境内变更运输方式,启运地
和目的地
过境货物
在中国境内陆路运输。

中国境外

境外

转运货物
不在中国境内陆运
,联运货物
由原装运船空或船
运入运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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