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笔交易观(two
与一笔交易的观点相反,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和其他外币债权债务的结算被视为两项独立的业务。对于全额清偿债权债务产生的汇兑损益,不再调整原销售收入或采购成本科目,而是单独设置汇兑损益科目进行反映。
采用二次交易观,企业的商品或劳务的购销业务独立于其债权债务结算业务,发生在汇兑损益中,应单独核算,通过汇兑损益科目归集。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81年12月公布的52号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3年3月公布的21号准则均建议采用两交易观,我国会计制度也规定采用两交易观。
与一笔交易的观点相反,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和其他外币债权债务的结算被视为两项独立的业务。对于全额清偿债权债务产生的汇兑损益,不再调整原销售收入或采购成本科目,而是单独设置汇兑损益科目进行反映。
采用二次交易观,企业的商品或劳务的购销业务独立于其债权债务结算业务,发生在汇兑损益中,应单独核算,通过汇兑损益科目归集。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81年12月公布的52号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3年3月公布的21号准则均建议采用两交易观,我国会计制度也规定采用两交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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