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公务员考试申论:论证分析导练(一)

2009公务员考试申论:论证分析导练(一),第1张

2009公务员考试申论:论证分析导练(一),第2张

第三章论证、分析、指导训练。

研一

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试卷

给定数据:

材料1:

今年,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救急钱”——国家助学贷款进入了申请贷款的困境:由于毕业生还款情况不佳,贷款风险突出,部分大学生贷款已暂停。

据了解,很多高校毕业生的这笔贷款违约率超过20%,有的高校甚至达到30% ~ 40%。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一方面,一些去年入学的贫困大学新生申请不到贷款,因为交不出学费而极度焦虑;另一方面,在新增不良贷款考核极其严格的条件下,商业银行不愿意审批新增助学贷款,所以可以拖着。

政策性很强但具有商业贷款性质的国家助学贷款陷入了困境。

材料2: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第二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的无抵押个人信用贷款。在校期间,政府给予贴息,目的是帮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款负担,财政部门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贴息。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补贴,其余50%由学生自己承担。财政部门每年按规定按期向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同时,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担保和贴息。

学生所借的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收回,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这个程序完成后,学校就可以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了。

学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有义务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并在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偿所欠贷款。

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顺利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教育部成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作为部际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和管理中心。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首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Xi和南京八个城市进行试点。自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有高校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材料3:

据有关统计,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1 552所高等院校,其中本科院校644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专科院校908所。全国高校全日制在校生1174万人,其中研究生65万人,大学生1109万人。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人数约为240万人;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5% ~ 10%,数量在60万~ 120万之间。

对于占全部大学生20%左右的贫困大学生来说,没有助学贷款是不可能完成学业的。

以2003年就读于北京某大学经济系的贫困大一新生吕霄为例,一份账目就能清晰显示助学贷款的救急价值。

吕霄来自广西桂林灵川县山村,是广西比较贫困的地区。家里三个兄弟,除了他上了大学,一个弟弟在外打工养活自己;一个弟弟在上高中,一年4020多块钱。父母在家务农,年收入5000元左右。

去年,肖以第二志愿被北京的一所大学录取。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已经写明第一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要8 030多元。入学后,小吕成功申请了新长城助学金,4年共8000元;一次性国家奖学金4000元;加上他上学时随身带的3000美元,这是他完成四年学业的全部费用来源,平均每年不到4000美元。

吕霄每年的教育费用是多少?学费每年5000元左右,他住的宿舍每年需要800元,书籍教材每年需要700元。他把伙食费维持在每天5元,即使不算其他学习生活费用,每年也至少需要花费1万元。“现在有空就出去发传单,做调查。一个月能挣100多。有了额外收入,才能吃得好一点。”

去年9月入学后,吕霄在学校的帮助下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4年2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但贷款迟迟未能发放。他班上的33名学生中有两名也申请了学生贷款,但同样没有获得批准。“没有贷款,就没办法给学校交学费。”

材料4:

根据去年8月央行关于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高校不良还款率超过20%,未按时还款人数达到20人的,银行将暂停向学生发放贷款。随着还贷高峰的逐渐到来,部分省市高校的违约情况已经突破了这一底线。去年年底,广州某高校有40多名研究生贷款违约,涉及贷款近百万。2003年西南某大学毕业生进入还款期人数5 859人,拖欠90天以上的学生已达792人。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北京、天津等地的高校。

北京工商银行的某次催款行为,仅话费就花了1万多元,邮寄催款信的邮费达到1.2万元。即便如此,催促的情况也不是很理想。银行方面表示,停止助学贷款对于部分高校来说是无奈之举:国家助学贷款一般还款周期长、风险大、不可预测因素多,尤其在贷后管理和催收等方面,银行不得不支付很大的成本,而不良的还款状况增加了银行的预期风险值。

那么,大学生还贷信用真的有问题吗?记者在广东部分高校采访时发现,大部分师生对此持否定态度。华南理工大学的一位老师动情地说,“大学生整体的诚信还是在这个社会。如果不信任他们,怎么让人相信这个国家有未来?”

已为1000多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华南师范大学,在有效期内偿还了首批20多名学生的贷款。虽然今年有300多名本科毕业生面临还贷,但教务处负责老师对此进行了测试,并表示“有信心”。

调查中,大学生普遍认为,贷款学生不按时还款的原因有三:即少数人确实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是在向国家借钱”,不还或晚还都没多大关系;就是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或者工作后收入确实不够,不能按时还款;第三种情况,毕业后继续读研,但根本还不起贷款,也没有和银行有效沟通。

24岁的陈骁(音译)来自福建农村老家,他在读大专时就申请了助学贷款。过了还贷期,他考上了研究生,求学之路再次陷入经济困境。陈骁希望银行延期偿还贷款的许可被拒绝了。走投无路的陈骁别无选择,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命令银行批准他的贷款延期。北京某法院研究后受理了此案。

材料5:

一方面是银行的严格和谨慎,另一方面是很多贫困生的焦虑和渴望,所以在实践中难免对助学贷款的审批有些谨慎。据了解,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常要经过两道关口,一是学校的初审,二是银行的审核。并且满足学校申请的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必须有良好的学习成绩,这可以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

从教育部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总数已达188.6万人,申请总额140.4亿元。获得贷款学生85.5万人,发放贷款金额69.5亿元。实际批准的人数和金额不超过申请总额的50%。

为什么近年来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人数快速增加?华南理工大学一位老师分析,大学扩招是最直接的原因。“每年招生的绝对人数在快速增长,贫困生总数也在逐年增加。”第二个原因是高校逐步实现全额收费,普通本科生的学杂费一年至少五六千元,给贫困家庭的孩子造成了实际困难。最后是社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进入大学校园的贫困生更愿意自己想办法承担学费,而不是用传统的方式找父母借钱解决。

材料6:

为了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收回,有关部门为特困学生制定了一个政策:贷款到期后无法收回的部分,由向银行提出贷款的学校和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出60%,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出40%)。学校所需还贷资金列入学校学费收入;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还贷资金应在财政部门批准的贴息资金中专款专用。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被银行认为是风险保障条款的政策后来被取消,助学贷款的风险基本由银行承担。这样一来,贫困生担心交不起学费,学校焦虑银行不批贷,银行又担心形成新的不良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某支行行长表示:为了控制风险,信用贷款只能转为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的收回必须有保障。最简单的就是学校提供担保。如果学校不是担保法要求的合格主体,大学也有法人校办实体可以提供担保。

另一方面,大学说学校可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可以帮助银行督促学生还款,但不能承担学生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贷款合同的两个主体是银行和学生,而不是银行和学校。

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

材料7:

助学贷款的困境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将此事上升到一个高度:“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着眼人才培养大局,齐心协力做好这件事。”通知还明确提出,“不得擅自关闭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提醒大学生承担应有责任: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国家积极鼓励大学生利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在维护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今天的大学生还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知识将直接影响我国信用制度的实施和发展。

材料8:

今年秋季开学,国务院发布相关文件,决定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实施助学贷款“新法”,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有五大变化:学生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贷款偿还期限延长至6年;选择招标贷款经办银行;曝光违约贷款学生名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中央直属高校100多家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已锁定中国银行,各省级经办银行将再次招标。这是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介绍,此次将成立国家和省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加强银行与高校的合作。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预计一个月内发放到学生手中。

目前,助学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少数地方和高校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2)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完全落实;(3)宣传工作跟不上,有些政策措施还没有家喻户晓;(4)一些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据报道,来自北京40多所高校的150多名大学生近日搭起神坛,讨论“诚信与责任”这一话题。坛主们分析了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是从大学生自身做起,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养成诚信习惯,承担诚信责任,在校园内、校园与社会、人与社会之间搭建诚信桥梁,为建设诚信社会做出努力。

材料9:

美国于1965年开始实施学生贷款制度。目前,22%的美国人在大学期间有学生贷款。2001年,贷款总额达到397亿加元,贷款学生有570万人。在美国有两种最重要的学生贷款:一种叫做珀金斯奖学金。这种贷款直接来自政府,而不是银行。学校收到政府的资金后,贷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政府按5%的利率支付利息。一个本科生可以借15000美元,一个研究生可以借30000美元。学生毕业9个月后开始还款,还款期限一般为10年。

另一种叫做斯坦福贷款,是美国最受欢迎的学生贷款。斯坦福奖学金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资金直接来自政府,政府承担风险;另一种形式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由州政府担保,由联邦政府再担保。如果学生违约,不能偿还贷款,或者因死亡、疾病等原因不能偿还贷款,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支付拖欠贷款的95%。这对银行来说是一颗“定心丸”。学生从学校毕业半年后开始还款。还款期限一般为10年,最长可延长至30年。在获得斯坦福贷款奖学金的学生中,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还可以获得政府的利息补贴,因此他们在大学期间不必支付贷款利息。

“预防”与“惩罚”并重,降低违约率。1990年,美国学生贷款拖欠率达到22.4%的历史峰值。经过十几年的努力,2002年降到了5.4%的历史最低点。

首先,美国政府在风险防范上大做文章,规定了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和诸多优惠救助措施。比如学生毕业后每个月可以交固定的金额;你可以从少开始,然后逐渐增加;可以根据个人收入的增减采取浮动还款方式。政府的各种救济措施特别人性化。毕业后去中学当老师,教五年,可以免除1万美元的贷款;如果去贫困地区当老师,可以得到更多的解脱。

同时,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提高人们的觉悟。任何拖欠贷款的人,银行都会把拖欠者的账户转到专门的催收机构。没完没了的电话和信件不仅会让拖欠者坐立不安,还会将拖欠者的相关信息上报给征信部门,违约记录将伴随终生。最后,它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题要求考生“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和理解,以‘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思考’为题,写一篇1 000字的政策(对策)短文”。

文章的写作过程

1.确定数据的主要内容。

通过阅读材料,我们可以知道材料的主要内容:

(1)申请助学贷款人数多的原因:

一是随着高校扩招,贫困生总数也在逐年增加。

二是高校收费标准较高,而大部分学生家庭年收入较低,造成经济困难。

第三,社会观念的改变。现在大学生选择自己交学费,而不是找父母借钱解决。

(2)大学生未能按时还款的原因:

第一,近几年大学生毕业后就业率低或者工作后收入真的不高。

第二,银校合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贷款学生自毕业之日起4年内还本付息的要求难以实现。

三是部分学生缺乏责任意识和诚实信用意识,故意拖欠或拒绝偿还助学贷款。

(3)银行停止助学贷款的原因:

一般来说,国家助学贷款期限长、风险高、不可预测因素多。特别是在贷后管理和催收中,银行要付出较大的成本,贷款偿还情况较差,增加了银行的预期风险值。虽然相关政策中有“处罚”和“追偿”的规定,但都属于学生违约的追究,处理起来很被动。

2.构思文章的主体

由于要求文章的标题已经被赋予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思考”,那么我们就可以构思文章的主体了。

3.确定文章的支持

(1)题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思考

(2)文章内容:

第一段: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款: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第三段: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

第四款: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第五款: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中的相关责任。

4.参考文章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思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相关部门的普遍欢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改变现行在整个贷款合同期内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自行支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付利息。改变现行从毕业之日起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视借款学生毕业后就业情况,实行1至2年后偿还贷款,6年内还清的做法。学生借款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对在校学生继续实行贴息。

第二,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

国家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各负其责,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快全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完善银行风险防范和约束机制。经办银行应建立有效的贷款还款监控系统并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要依托已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借款学生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借款学生基本信息、贷款及还款情况,加强借款学生贷后跟踪管理。高校应建立借款学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加强学生贷后管理,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信息。

第三,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考虑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特点和我国的具体国情,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和高校根据隶属关系,按当年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并对经办银行给予适当补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分别承担50%;每个普通大学承担的部分和该大学毕业生的还款挂钩。

四、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中的相关责任。

高校负责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内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并向经办银行出示本校借款学生名单和申请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审查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监督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经办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应根据中标协议的约定,满足高校借款人数和金额的需求,并在中标协议规定的工作日内与学生审批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

学生应如实填写公民身份号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认真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直接向银行还款,并承担全部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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