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移民被拒 网恋闪婚移民官起疑

澳洲配偶移民被拒 网恋闪婚移民官起疑,第1张

澳洲配偶移民被拒 网恋闪婚移民官起疑,第2张

一个刚失婚的澳籍华人,在中国娶了一个女人,因为没有酒,也没有婚戒,引起了怀疑。女子配偶“暂住地”的“309”签证被拒。上诉案件几天前有了结果,移民官的决定得到了确认。

本案申请失败主要是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婚姻是真实的,且婚后夫妻关系一直延续。

男方的J君,20年前来澳洲学英语,在窗帘厂工作。2007年,他自称收到了10万元的遣散费,一部分给了母亲,一部分在*大概花了三四万。在中国新娘有一万块钱。j于2007年2月与妻子离婚,所有财产归前妻所有,公积金分给子女,由子女保管。j于2007年6月去中国第一次见到他已故的“妻子”,并于9月结婚。T小姐于2007年7月申请配偶(临时居留)签证,但一个月后被移民官拒绝。当年10月,J君向移民上诉法庭申请复审。

移民部档案中的文件包括T的中国护照个人资料,显示该女子现已38岁。某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显示,两人于2007年6月20日结婚。此外,还有一些非官方声明,包括该妇女父母和姐姐的简短声明。一份是J君的离婚声明,日期是2007年7月9日,意思是他和前妻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性格、爱好、兴趣差异很大,尤其是对孩子的教育,所以决定把2007年2月7日定为离婚日期。

但是在决定离婚的前几天,也就是2007年1月底,J君在澳洲经朋友Z君介绍,在杭州认识了T姑娘。双方开始在电话和网上空进行“交流”,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对方的脸。

移民局官员怀疑两人是否真的结婚,主要是因为两人一起在中国的申报地址不同,J君持澳大利亚护照入境,在当地居住,但没有申报户籍。

在今年9月的判决中,仲裁庭首次质疑J君为何对他的中国妻子如此不满,以至于他不得不再次遭受痛苦,并与另一名可能是他前妻的女子结婚。

女T曾经在酒店开过咖啡店,后来在杭州一家汽车保险公司工作。现在她已经被停职,专心炒股。她拥有两套房产,不准备出售套现。

审裁处提到,J君甚至公积金都留给前妻分给他的子女。没有证据证明他和现任妻子共同拥有财产或主要资产,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任何法律义务,甚至分担日常家庭开支。他们结婚的时候,没有戒指。男方送女方一条项链,女方送男方一套三四千元的HUGO BOSS西装,但是没有收据证明。婚后不常互赠礼物。

J的一位澳大利亚老同事证明,这对“情侣”在上海的一家酒店共住了几晚,而且是免费的,因为他们认识该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

审裁处提到,申请提交的照片有限,不能完全显示两人与他人的社交活动。没有摆酒的照片,只有一张照相馆拍的新郎新娘的照片。

双方都坚称第一次见面是2007年6月11日,2007年6月20日结婚。虽然提交了很多陈述,但都没能解释清楚他们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比如,女方的一个朋友说,女方在2007年2月告诉她在澳大利亚有男朋友,但这个日期应该是两人都没见过面的日期。z君这个媒人也没能让审裁处在这方面有更深的认识。

更让审裁处怀疑的是,J君在2007年3月失业,后来又在*赔了4万元。在生活如此失意的时候,他还有心情和女朋友见面谈恋爱。在上诉中,T说她不知道那个人当时被解雇了。男方解释说中国人看不起赌徒,所以没有告诉女方赔4万元遣散费。他们的第一次婚姻因为沉迷于打麻将而破裂,所以他们现在已经戒赌了。法官认为J君没有证明如何戒掉赌瘾。

本来夫妻之间有时候会互相隐瞒一些事实,但是在申请配偶签证的时候,隐瞒事实或者缺乏结婚的证据都会导致失败。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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