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9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计划。根据该方案,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按专业分为十一类:音乐、舞蹈、美术、服装(职高)、服装艺术与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表演、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等。报考艺术类专业(含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取得省统考专业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省外高校艺术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1月26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公示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证)。省统考成绩直接用于湖南及省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外)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由学校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
全省各专业类别统一考试安排如下:
1.音乐、舞蹈(考试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进行)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音乐专业考试科目为主考科目(主考科目分为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理论作曲五大类,考生可报考任意一类)、视唱练耳、视唱练耳(笔试)、基础乐理(笔试)、辅修科目。专业成绩满分300分,分数分布如下:
序列号
考试科目
分数百分比
1
主要主题
60%
2
视唱练耳
10%
3
耳朵练习
10%
4
音乐基础理论
10%
5
小调
10%
注:(1)主考为舞蹈考生,主考考试内容为基本功和舞蹈剧目。(2)主课为声乐,副课为钢琴、器乐、舞蹈的考生;主考为非声乐考生,辅考均为声乐考生。(3)主考是理论作文的考生。主课考试由和声、作曲和钢琴组成,它们的分数分别占主课考试成绩的40%、45%和15%。
舞蹈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直接考音乐专业。考试的主要科目必须是舞蹈。音乐专业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为舞蹈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为音乐专业和舞蹈专业均可。
报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身高、基本专业技能和专业条件等。,并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佳;(2)以声乐、舞蹈为主要科目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要学科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3)专业基本技能和专业条件符合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只算合格和不合格的面试。不合格的面试人员不能报考音乐表演和舞蹈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在湖南省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中招生。根据考生意愿,在音乐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后,确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1.音乐、舞蹈专业考试于1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报到缴费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分大学科(理论作曲、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分批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序列
主要主题
地区
签入
第一批
声乐
长株潭
2008年12月31日上午
第二批
声乐
益阳和常德
2008年12月31日下午
第三批
声乐
邵阳,岳阳,衡阳,
2009年1月1日上午
第四批
声乐
娄底、郴州及自治州
2009年1月1日下午
第五批
声乐
永州、张家界、怀化
2009年1月2日上午
第六批
[br/]器乐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2日下午
第七批
舞蹈,理论作文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3日上午
第八批
钢琴
全省各市州
2009年1月3日下午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北校区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庐山路南2.5里)
考试地点:①主科、副科、视唱练耳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龙)考试。
②在湖南师范大学北校区“山治楼”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南2.5里)进行听觉训练和基本乐理测试。
1月4日上午9: 00至11: 30进行第一、二、三、四批考生的耳朵训练(笔试)和基础乐理(笔试),1月4日下午2: 00至4: 00进行第五、六、七、八批考生的耳朵训练(笔试)和基础乐理(笔试)。考生务必在考前到相关场所了解相关事项,按时参加自己批次的考试。如果过期,就不给补考。
2.考试所需道具和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
(1)高普美术(考试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考试大纲》进行)
1.考试科目和分数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为素描120,色彩120,素描60,总分300。
2.考试地点和时间表
长沙、益阳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株洲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试中心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衡阳考生去衡阳师范学院考试;邵阳考生去邵阳学院考试;岳阳考生到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常德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考生去湘南学院考试;永州考生到湖南科技学院考点考试;怀化考生到怀化大学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要自带绘画工具和颜料。
考生应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日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五区考生12月31日上午报到,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四县(市)考生12月31日下午报到,益阳考生2009年1月1日上午报到)。具体安排如下:
1月2日
在早上
8:00-11:00
草图
11:15-12:00
草图
下午
2:30-5:30
颜色
3.请派一名考官于2008年12月25日到考点及考点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到,参加26日上午9:00举行的考试会议,领取考试试题及相关考试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派两人于2009年1月3日将试卷及监考登记表送至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托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团体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职业高中美术
职业高中美术和普通高中美术使用同一套试卷,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通高中美术相同,考生应及时到湖南师范大学理工学院报到,凭本人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服装(职业高中)(考试参照《湖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装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基本要求及考试大纲》进行)
服装专业考试科目及科目满分为:人物素描70分,服装设计80分,服装结构制图70分,服装工艺制作80分,总分300分。考生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日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考试时间为1月2日至4日。考试要自带绘画工具,颜料,切割工具。
四。服装艺术与表演(考试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装艺术与表演专业考试大纲》进行)
(1)应用要求
1.平面模特和广告模特(小模特)男生身高1.75-1.80m,女生身高1.65-1.70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2.t台模特(大模特)男生身高1米80,女生身高1米7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3.在美术、音乐、舞蹈方面有一定的特长。
(二)考试科目及分数
1.物理测量(100分)
2、上镜效果(静态造型)(40分)
3、t台表演与展示(泳装、救生衣)(120分)
4.知识问答和才艺(知识问答从普通话朗诵、英语朗诵和即兴问答中随机抽取;才艺表演可分为四类:舞蹈、歌唱、乐器演奏、节目主持或演讲,时长2至3分钟(40分钟)
(3)考试安排
考生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于1月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1月8日至10日参加考试。自带CD、音乐、道具等。为了考试。
五、播音与主持类、导演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以湖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高考考试大纲为准,编导类考试以湖南省广播电视编导高考考试大纲为准)。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应用,60分(含50分)
(2)面试(250分)
①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70分)
②自我介绍,1分钟(10分钟)
③语言能力和主持能力(140分)
A.阅读自己的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
B.广播指定的稿件并即席回答问题(5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30分)
2.编导专业考试内容及分数
(1)笔试(200分)
①综合知识和命题写作,120分钟(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60分,共100分)
②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故事制作,160分钟(含观看时间) (影视作品分析70分,命题故事制作30分,共100分)
(2)面试(100分)
①自我介绍(10分)
(2)命题演讲或材料评价(40分)
③回答考官的问题(50分)
(2)考试安排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于1月2日至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9日,笔试时间为1月5日上午8: 30至9: 30。报考编导专业的考生于1月10日至1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12日至17日。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月13日
在早上
9:00-11:40
影视作品分析及故事制作
下午
2:30-4:30
综合知识与命题写作
所有考生需要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了解相关事宜,逾期不予补考。
不及物动词性能类别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表演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身体形象(40分);
2.唱歌(60分);
3.朗诵(选择一首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或散文,限时3分钟、60分钟);
4.性能(100分);
5.体质(可选舞蹈、体操、武术等。,40分)。
(2)考试安排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于1月3-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报到,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5-9日。
七。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发帖和创作;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安排
报考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于1月10日到湖南人文科学学院报到,1月11日参加考试。
八、影视节目制作、摄影。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制作与摄影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影视节目制作
(1)文学艺术常识综合测试(100分);
(2)写一个故事(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完电影写一篇分析文章,100分)。
2.摄影和摄像
(1)图片组合(150分);
(2)影视作品评价(电影分析,150分)。
(2)考试安排
报考影视节目制作与摄影专业的考生于1月12-13日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和身份证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路5号)报到,1月16-17日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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