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离婚的时候涉及的东西比较多,其中就有一些什么离婚个人债务,而且离婚的时候需要划分的很清楚,那离婚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离婚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
5、 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即是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并不能列举穷尽,因此,如何认定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尤其重要。
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财产?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在下面进行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其实离婚时,我们对于这样的事情就应该知道的更清楚。
这样离婚的时候也能有个准备!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