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不分少分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不分少分可以吗?
离婚财产不分少分也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稿费或者专栏转让费等。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共同财产制关注的是家庭关系,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与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上面有注明不允许其配偶分享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5、其他共同财产部分还有: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2)双方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
(3)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赔偿安置补偿费。
共同财产都是可以被分割的,欲离婚的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可能为,双方均等分割共同财产,也有可能为一方不分、或者是少分财产。在各方都是自愿的情形下,协商出来的分割方案具有法律效力。至于无法协商出分割方案的情形,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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