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怎么判刑?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立案标准是: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定罪证据包括哪些?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以后,检察院会提出量刑意见,法院不会直接按照检察院的量刑意见量刑的,法院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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