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第1张

2008年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第2张

宜春市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12个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在有关事项是按岗位要求集中笔试、面试、考核,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良好;
4。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注册相关事项。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9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军转大厦一楼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一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为笔试两科。公共知识测试、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能力;
2008年12月6日下午2:00-4:30,考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4。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
5。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六。身体检查,评估。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分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
3。若因体检或考试不合格而导致职位空空缺,则从进入该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挑选,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递补。
4。在主管考试机构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br/】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宜春人事网公示。
电话:0795—3271152 3259968 3259969伊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0795—3271153伊春市人事局监察室
伊春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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