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救护——子痫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救护——子痫,第1张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救护——子痫,第2张

尽量减少一切刺激(包括搬动和必要的检查),及时止痉,预防并发症。药物配合吗啡、杜冷丁等镇静药,必要时持续静脉、肌肉注射硫酸镁,迅速控制抽搐。20%甘露醇用于降低颅内压。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药物的毒副作用,并注意呼吸情况。根据化验结果,随时纠正电解质和酸中毒。惊厥控制后12 ~ 24小时应终止妊娠。如果孕龄小于36周,病情得到控制,可以继续等待1-2天,给予地塞米松,待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患有子痫的孕妇应由专职护士和医生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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