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张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2张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本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速录师10名,电脑管理员1名,会计1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法院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速度记录仪应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5。温州市户籍;
6。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统考、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录取。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 3的,不予开考。考试。笔试:(1)车速记录仪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2)计算机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3)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会计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速录师的电脑速录测试:测量电脑文字记录的速度(速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速录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管理岗位和会计岗位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br/】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速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选出速录前15名职位参加面试;计算机管理岗位、会计岗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两名参加面试。如果最后一个获得相同的分数,以上所有职位将被列为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招聘名额确定考试和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需加试)。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生,考试、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递补。
二。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的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和体检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2日(9:00-16:30)。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
五、报名地点: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电话:88373595,88373177
2008年11月5日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