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第1张

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第2张

黑龙江省能源与环境研究所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能源与环境研究所拟通过考试,聘用物理化学、环境工程、英语专业人员。
一、单位介绍
黑龙江省能源与环境研究所成立于1995年。是黑龙江省科技厅下属的公益性基础科研机构,全额拨款,主要从事国内外能源环保领域的公益性基础研究。根据工作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专业、学历、职位备注
环境工程1本科及以上学历、烟气分析科研熟练程度
(具有干部身份)
物理1本科及以上学历、煤化工科研熟练程度
(具有干部身份)
英语1、硕士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与科研、管理和生产相适应的政治、文化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四)拟招聘职位应要求学历。
(5)精通物理、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或从事过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的科研人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08年11月5日-2008年11月12日(周六日闭馆)。
3。报名地点:黑龙江省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苗圃村1号楼)。
4。联系人:张帆鞠春红
5。联系电话:82281870
(二)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收到自荐材料后,对符合专业需求的考生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研究院院长担任考核组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和科研学术带头人组成考核组进行业务考核。将考核意见报医院领导批准。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思想品德和专业技能为主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 1。体格检查考生应该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将被取消资格。
(五)人选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对人选的考试和考核结果,结合用人部门的意见,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初步人选,经研究所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在省人事厅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合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符合条件人员的编制、调动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能源与环境研究所人事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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