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事局2008年11月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11月13日至14日报名
中山市人事局公告2008年11月13日至14日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中山市公务员试行办法》和《中山市公务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部分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职工,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在各用人单位设置(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4日,共2天。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其他人可以报名参加。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专业)和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有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法律、公文写作等综合基础知识。
主考考生公共基础知识能力,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09:30-11:00
笔试地点: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组织评卷。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平均分划定,上下浮动10分。
面试人数由市人事局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 3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内容和标准由市人事局商业股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对考核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市人事局和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规定,体检(个人护理132元)按照《中山市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择优聘用。
本通知由中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查询电话是8832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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