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考试9大事项考生需注意

职称考试9大事项考生需注意,第1张

职称考试9大事项考生需注意,第2张

1.答题用什么颜色的笔?

考试中明确要求“使用蓝色、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答题”,其他答案如“红色墨水和铅笔”无效。但是,仍然有很多考生出于实际业务工作的习惯,仍然使用“红笔”和“铅笔”回答个别问题。对于问题中涉及的需要用“红字”反映或处理的数字,建议采用以下处理方式:

1.在数字前加“-”表示;

2.在数字后加“()”表示;

3.在数字后加“(红字)”表示

不允许个别考生使用铅笔填写涉及语句填充的主观题。

二、关于在指定地点答题和书写。

各科主观题试卷上,预留空的空白,供考生答题。所以建议考生注意在相应的题型下答题。如果确实有错位,可以先在答案前面明确注明“哪个大题哪个小题”的序号。其次,在正确答案位置注明答案在哪一页。但是切记不要写无关的客套和道歉的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考生要注意不要写任何文字和图案(如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表达情绪的文字等。)那些与试卷表面试题无关的,在阅卷和复习时会被当作违规标记。

三。关于一个问题多个答案的问题

以往在试卷中发现,有些考题需要考生在给定的条件下做出判断或业务处理,不同的条件下结果是不一样的。而考题只要求考生对某一给定的条件进行处理,但往往考生对知识点掌握不扎实或者无法理解题型要求,并且列出了每种条件下的处理方式,就会被视为无效答案。
例如,在应收账款会计中,当有现金折扣时,对折扣期间收到的付款和折扣期间以外收到的付款进行不同的处理。但考生往往不理解题中给出的折扣条件,会列出折扣期内收到的款项和折扣期外处理的款项。建议考生尽量理解题意,看清楚题目,把握答题方式。

四。关于答题时写序号的问题。

各科主观题中,大题下包含了很多小题。考生答题时,往往不写序号或自己编序号,很多也没有书面说明。个别情况下,考生为了赶时间,选择先做自己会做的事情,打乱了所列问题的顺序。这使得阅卷人员很难判断考生回答的是哪个问题。尤其是当题目的问题相互关联的时候。这些现象常见于财务管理的计算题、会计实务的会计分录和经济法的简答题中。
建议考生在答题时,根据题型要求写好序号,答案尽可能写在题型对应的序号下,尤其是考生只做其中几道的时候,这一点更为重要。

动词 (verb的缩写)各科各类题型的具体要求

在各科主观题的各类题型前面,列举了这些题型的一些具体要求如下:

我们发现,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过于关注具体题型中的要求,很少关注大题面前的要求,容易导致不能按照基本要求答题。如上图,如果需要计算过程,则没有计算过程;要求保留两位小数的,不按要求保留;会计分录没有按要求写一级和明细科目。

建议考生在回答具体问题时,注意每种题型的基本要求,不要急于做题。

不及物动词“越多越好”的说法

很多考生,还有辅导班的导师,都有一个观点,就是你答的越多,越能写的越好。这种做法对于一个知识面很好的考生来说是“锦上添花”,对于心里没底的考生来说却是“画蛇添足”,适得其反。在会计实务中,较多的分录往往会抵消或抵消正确的分录;在经济法中,原因的叙述往往不一致,得出相反的结论。

建议考生在答题时切记不要随意发挥。职称考试的评定标准很严格,有些考试没有多写,可以酌情考虑加分。

七、关于“会计实务”科目(初级和中级)应注意的问题。

无论初级还是中级会计实务,主要有两类题型,即“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考生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计算题要有计算过程。一般做法是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因为这个要求,计算过程是有分数的)。由于会计计算很简单,大多是加减法。所以很多考生忽略了计算过程,往往一步到位就得出结果。对于能够正确计算的人,可以得到过程和结果的分数。但如果只有结果没有计算过程,计算错了,那么就不会有分数。如果有过程,方法正确,只是数字错了,那么考生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过程分数。

建议考生对于需要的计算题,列出计算过程,不要因为是简单的加减法就忽略。2、编制会计分录应注意的问题。

①会计分录的“三要素”,即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可用,正确无误。原则上有一项缺失或不正确,即会计分录不正确。允许用“错位”表示方向,允许用“Dr”和“Cr”表示出借方向。

②如标题中要求有明细科目或栏目,必须精确到明细科目或栏目。

③编制复合会计分录和简单会计分录。对于许多类似的业务,可以使用一个复合会计分录,也可以使用多个简单会计分录。这两种方法在答题的时候都可以用。但由于复合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几个简单会计分录的组合,所以一个复合会计分录的得分是几个简单会计分录得分之和。错了就不得分。但如果准备简单的会计分录,给几个简单的会计分录打几分,得分率会提高。

如题目要求期末结转收入,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三个科目,共3分。然后准备一个复合会计分录,分录3分,对的得满分,错的得零分。如果做三个简单的会计分录,每个分录1分,多给几分。

建议考生在答题时可以使用简单的会计分录,不要准备复合会计分录。

八、关于“经济法”科目(初级和中级)应注意的问题。

1.“简答题”中判断的表达

“经济法”科目中的“简答题”是指一个大题下有很多小题供考生评判,这是考生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其表现如下:

①“一般”判断。考生自己判断几道题全对或全错时,往往笼统地回答“全对”或“全错”。

②“模糊”的判断。由于考生对答案没有把握,所以采用模糊的表达方式,如“不全对”或“不全错”;有的也是因为题目有两个问题,就一个“对”,一个“错”。考生在评判时也采用上述表述。

以上两种表达都不标准。建议考生在答题时遵循“逐题判断,逐题说明理由”的原则,明确给出每道题的判断结果,并说明理由。切记不要做出模棱两可的判断。标准答案只有“对”和“错”的结果。

2.判断和理由的陈述要明确
简答题和综合题中,基本都要求考生先认定事项,再说明理由。但是,考生所表达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让人很难区分是属于“判断”部分还是“理由”部分,判断和理由的分值在评分中往往是不一样的。

建议考生首先做出明确的判断(即正确或错误,合法或非法),然后进一步说明理由。

九。财务管理学科应注意的问题

1.“判断”、“选择”和“评价”的表述

在财务管理科目中,考生在回答关于“选择和评价某一方案或某一决策”的问题时,在面临选择或评价几个方案和决策时,也有类似经济法科目中判断题的笼统或模糊的表述,如“都是可行的”等。

建议考生尽量逐条判断和评论,根据需要排列比较几个选项,如“方案A,方案C第二,方案B第三”或“方案A优于方案C,方案C优于方案B”等。,并且尽量不要使用“最差”或者“两个都可以”或者“一个都不行”之类的模糊表述。

2.计算过程中的问题

理财主观部分涉及计算的地方很多。除了有些地方要求列出计算过程。所以考生也要注意尽可能的列出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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