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有新规
昨日,保监会公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做出了严格规定。【/br/】《办法》规定,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
其中,对于投连险,保险公司必须在产品说明中明确注明“投保人应当承担产品的投资风险”;说明各投资账户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工具和各类资产比例,以及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投资风险;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选择是否将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
该《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在公司网站和保监会认可的报纸上发布一次信息公告。
今年资本市场的持续调整,使得投连险的收益有所下降。虽然这类产品跑赢了市场平均收益水平,但由于销售过程中的一些误导,部分地区爆发了集中退保事件。业内专家指出,上述信息披露措施的出台,将有效遏制投连险销售误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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