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江北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4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秘书2名,会计1名,行政助理1名。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报名时具有宁波三区(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任职条件:要求秘书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秘、新闻、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协助高管需要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性和退伍军人。
4.配偶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
5.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注册
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8: 30至下午5: 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胡爱书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范围和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范围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风度、求实精神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果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布。
(4)体检
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发〔2005〕68号)执行。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淘汰。
(5)评估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民发〔2008〕58号)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宣传和就业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核查事实证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决定聘用。
电话:87355573。
本次招聘监督机构:中国共产党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8766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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