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
(3)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实际储存的条件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为制定药品有效期提供依据。三批供试品在市场上分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三个月取样一次。分别在0、3、6、9、12个月取样,按稳定性检查关键项目进行检验。2个月后,我们还需要继续调查,分别在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检测。该结果将与10月份的结果进行比较,以确定该药物的有效期。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要按照95%的置信限进行统计分析,才能得到合理的有效期。若三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异较小,取其平均值作为有效期;如果差异较大,则取最短的值作为有效期。如果数据显示测量结果变化很小,说明药物很稳定,就不做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后可在6℃±2℃保存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试验。12个月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定低温储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长期试验使用的温度和湿度为25℃±2℃,60%±10% RH,根据国际气候带确定。国际气候带见下表。
国际气候区
气候带计算数据
温度①/℃
①记录温度。
②MKT平均动力学温度。
温带主要包括英国、北欧、加拿大和俄罗斯;亚热带美洲、日本、西欧(葡萄牙-希腊);热带地区是伊朗、伊拉克和苏丹;与巴西,加纳,印度尼西亚,尼加拉瓜,菲律宾一起炎热和潮湿。总的来说,我国是亚热带,所以长期实验采用的温度和湿度是25℃±2℃,60%±10% RH,与美国、日本、欧洲的国际协调委员会(ich)采用的条件基本一致。
原料药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的包装应为模拟小桶,但所用材料和包装条件应与小桶相同。
2.药物制剂
研究药物制剂的稳定性,首先要查阅原料药稳定性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温度、湿度、光照对原料药稳定性的影响。在处方筛选和工艺设计过程中,应根据主药和辅料的性质,参照原料药的检验方法,进行必要的稳定性影响因素试验,并检查包装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进行以下测试。
(1)加速试验
本实验的目的是加速药物制剂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索药物制剂的稳定性,为处方设计、工艺改进、质量研究、包装改进、运输和储存提供必要的信息。需要三批试验产品,在市场上包装,在40℃±2℃,75%±5%相对湿度下储存6个月。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监测真实的温度和湿度。在试验期间的第1个月、第2个月、第3个月和第6个月末取样,根据稳定性检查关键项目。在上述条件下,如果被测产品在6个月内未能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进行加速试验,即温度为30℃±2℃,相对湿度为65%±5%,时间仍为6个月。含有水性介质的溶液、悬浮液、乳剂、注射剂和其他制剂可能不需要相对湿度。测试中使用的设备与API相同。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只能保存在冰箱(4 ~ 8℃)中备用。此类药物制剂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6个月。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霜剂、膏剂、凝胶剂、软膏剂、栓剂、气雾剂、泡腾片剂、泡腾颗粒剂应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直接进行试验。其他要求同上。
对于用半透性容器包装的药物制剂,应在温度25℃±2℃,相对湿度20%±2%(ch 3 cook 1.5 H2O饱和溶液,温度25℃,相对湿度22.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2)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实际储存的条件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为制定药品有效期提供依据。市场上有三批样品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三个月取样一次,分别在0、3、6、9、12个月,按照关键稳定性检查项目进行检验。2个月后仍需继续调查,分别在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检测。该结果将与10月份的结果进行比较,以确定该药物的有效期。由于测量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照95%的置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并能得到合理的有效期。如果三批统计分析结果相差不大,取其平均值作为有效期。如果相差较大,则取最短者为有效期。数据稳定的药物不做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后可在6℃±2℃保存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试验。12个月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定低温储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此外,还应考察某些药物制剂在临床制备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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