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化局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长沙市文化局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第1张

长沙市文化局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第2张

长沙市文化局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根据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需要,长沙市文化局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该局博物馆、纪念馆公开招聘一批优秀讲解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事管理办法
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资格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优秀的综合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人数及性别
10、男女不限。
五、招聘条件
1 .五官端正,有亲和力,气质和形象好。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2米以上;男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米72以上。
4。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水平。
同等条件下,具有优秀人才、外语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六。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
报名地点:长沙市文物局四楼(长沙市竹简博物馆内白沙路92号)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口译员招聘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有相关工作经历、突出才华及语言资质或获奖证书,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时间:2008年11月20-22日(面试人员较多时时间顺延)
地点:长沙市文物局
面试由市文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约15分钟,面试内容如下:
(1)参观长沙某文博单位后谈感受,5分钟;
(2)即兴讲解3-5分钟;
(3)回答评委提问。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前15名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验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任翔发〔2005〕31号)执行。
5。培训:体检合格者,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培训期为三周,期间分阶段进行多项测试。培训期间会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6。综合考察:按照面试成绩占70%,培训测试期间全部成绩和表现占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择优录用。原则上,前10名候选人可以被聘用。如果经过测试和考察,候选人的条件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可以减少员工人数。七。待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绩效工资制。月薪2000元左右(含五险,补贴,加班费等。).
2。热爱文化文化事业,专业能力强,就业后连续三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有关法律政策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八。长沙市文化局纪委、长沙市监察局驻长沙市文化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九。本《通则》由长沙市文化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人
李小姐:0731-5425691;林老师:0731-542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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