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1张

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2张

关于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一名的公告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资产管理专业知识;
(3)会计、资产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或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文档写作能力;
(五)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佛山户籍。
三。招聘程序
(1)成立招聘考核小组,负责招聘的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招聘考核组成员5-7人,由市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组成。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通过珠三角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报名地点设在佛山市新西路佛山市三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中心。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6日至11月7日,上午9: 00至11: 00,下午2: 30至4: 30。
(三)考试
1。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涵盖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笔试: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1日
上午9:00-12:00,由市编办人事科组织。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官组由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6: 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顺序,按招聘人数1: 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按佛复〔2005〕15号文件执行,体检医院为第一、二人民医院或市级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替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予以考核。考核通过被考核人原单位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人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委党组同意聘用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备案,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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