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政办发〔2006〕44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批,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总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详见2008年第四季度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三。招聘范围和目标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名单)。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资格考试
拟招聘职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 2。达不到此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人才外,招聘岗位的人数应减少到规定的比例。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登记事项如下:
(1)提交注册申请。考生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8: 00至10月15日18:00登录重庆人事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职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说明,按照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全部内容,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忆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的重要依据和关键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各单位(详见名单)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和职位报考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考察考生报名信息。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填写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供的信息有误,可以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单位和岗位。资格审查一经通过,报考人员不得变更单位和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向招聘部门或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4)网上支付。初审合格后,申请人须于10月19日18:00前(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以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具体确认程序根据网络提示进行。
户籍为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缴费确认时,户籍为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或所在地出具证明原件,于10月19日前一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事局新办公楼)。也可以先网上支付。笔试前一个工作日(同前),可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免除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于2008年10月28日9:00登录重庆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考试当天,准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考生自行负责打印准考证迟到,影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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